12月13日,广东江门鹤山古劳镇一在建大桥施工点旁发生一起惨痛事故,一辆载有广州游客一家五口的车辆驶入无任何阻拦的施工通道后,径直坠入西江。事发次日坠河车辆被成功打捞,车内5人全部不幸遇难,遇难的5个人当中,有4个大人、1个小孩。 有网友表示:围蔽、警示标志、爆闪警示灯、施工许可证二维码、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标志,施工单位可能一样没有做。 施工单位应该负全部责任。道路施工必须有标志,道路应该用土挡起来,最起码要拉线,施工标志牌。这些事情任何一个事故单位都懂。有仔细的单位有专业人看管,预防发生意外。 虽然一家五口遇难让人痛心,施工单位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驾车司机也有一定的责任,在导航如此方便的今天,那里施工,那里堵车都能说的一清二楚,是什么情况下让驾车司机把车开到施工道路上。 司机自己原因居多,毕竟导航不可能让你走有新建未完工道路。估计是盲目开车,代价真大。现在满街新司机和乱开车的。死者为大,警示后人。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