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打给原配,
婚没结成要回钱,
法院判了。
去年,一个女老板给男下属的前妻转了300万,说好是离婚补偿,等他离完婚两人就结婚。
结果离婚手续办得快,结婚没撑过一年,女老板反悔,起诉要钱。
一审法院判还钱,觉得这钱算赠与,婚没结成,得退。
但二审直接翻盘,说这钱是为破坏别人婚姻给的,目的就不合法,法律不保护这种“后悔”。
法官写得很直白:你心甘情愿掏钱干坏事,事情没办成,还想靠法院把钱捞回去?
不行。
那300万是离婚协议里写的,原配收得合法,孩子抚养权也归她,协议有效。
女老板不是债权人,也没权利插手别人的离婚分割。
法律不判谁道德高低,但会守住底线——违法的事,做了就别想着反悔退款。
钱没要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