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卡在中间,
爸妈和我各说各话,
到底谁在怕输?
最近跟家里吵了三次彩礼的事。
我爸说隔壁老李家儿子给了18万,我妈掰着手指算我上大学花了多少,连我实习那会儿租房的钱都翻出来。
我没拦着,就掏出手机,把去年民政部发的彩礼中位数12.8万截图甩在桌上——甘肃那边确实有25万的,可上海压根不到6万。
上礼拜陪姑姑去绍兴一个村子,看见墙上贴着红纸写的“彩礼公约”,上限是当地年收入两倍,超的自动进夫妻账户。
她说那儿吵得少,因为早把话摊开了。
前几天在社区中心碰见沈阿姨,62岁,糖尿病打胰岛素好几年了。
她没要彩礼,只要男方每月多打2000块进她医保绑定的银行卡。
药费自付部分真不少,医保只报三成多。
我翻了翻手机里保存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第5条写得清清楚楚:彩礼性质是附条件赠与,不能当买卖。
那晚我关灯前,把“婚前财产公证”几个字搜了出来,页面还没看完,就睡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