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白鸭”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指的是真凶买人顶罪的行为。光绪年间发生了一个著名的案件,被称为“王树汶案”。在这个案件中,受害者就像一只待宰的白鸭,无力反抗,只能任由人宰割。
该案起因是一个退休官员遭到强盗抢劫,由于愤怒,他决定去官府报案。该官员在河南被抢劫,当时河南盗贼猖獗,但受害者要么忍气吞声,官员对此类案件要么视而不见,要么草草结案收受贿赂。
由于报案人的身份特殊,当地官员不敢懈怠,立即下令搜捕盗贼,随后发生了一系列故事。
查明案发地点并不难,但这个盗贼身份特殊,涉及官匪勾结问题,所以案件一拖再拖。直到报案人自己打听到匪首的名字,要求官府抓人,官府才被迫实施抓捕。
原来这个强盗名叫胡体安,除了强盗身份外,他还是镇平县的捕快,所以他手下有一些依靠他庇护的手下,那天就是他指使手下去抢了报案人。
白天他是官方身份,晚上则化身强盗四处抢劫,事后利用职权掩盖真相,需要交代时就花钱找一个穷人来顶罪。他通过双重身份敛财,一直逍遥法外,使他越来越胆大,直到他盯上了这次的报案人。
宰白鸭在清朝盛行!也残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