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故事,是真有这张纸,英图编号S.1946,名字、价钱、押印、僧人签字全在。
她二十八岁,换五匹绢。按当时敦煌的行情,够雇个壮劳力干一年多,也够一家吃几个月粮。绢在这儿就是钱,羊也是钱,违约赔一匹绢加两只羯羊,比买卖本身还贵。
卖她的是个叫韩愿定的押衙,归义军里的小武官,不是大人物。买主朱家能掏出五匹绢,估计有地或有手艺。这买卖没强迫,有延期付款,还能折麻布,说明大家信得过彼此,也信得过旁边盖红印的两个和尚。
和尚真不是来念经的。那时敦煌没官府统一发契纸,寺院就是最稳当的公证处。谁赖账,和尚得出面,名声压着。
盐胜自己画的“七”,不是认命,是流程里必须的一笔。敦煌有放良牒,奴婢真能脱籍,只是得等机会。
这纸契约没写血泪,只写清楚了谁能担什么责、钱怎么算、出了事找谁。
它就摆在那里,灰黄,字迹淡,但每行都踩着当时的活法。
不惨烈,也不温情,就是日子本来的样子。
人,七字,绢五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