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给的彩礼才香
我结婚的时候没有彩礼,我家有两个儿子,如今已经到了适婚年龄。
当初我和瘦哥谈婚论嫁,我母亲看到离异带娃的我终于有了着落,内心十分高兴,给了瘦哥2万块钱的见面礼。
那是20年前,2万块也不是个小数了,这笔钱可以帮我们小家庭很大的忙,让我们的日子过得更从容一些。
那时候我和瘦哥是闪婚,我们一人带一个读小学的男娃,组成了二婚家庭,住在60平的老破小房子里。
婆婆只给了我1000块钱的改口费,帮我们做了两床厚被子。
当然,这些都没有影响我们孝顺双方父母。
之前经常看到有人讨论彩礼的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争论颇为热烈。
我作为男孩子家长,一开始对彩礼是颇为抗拒的。
我家儿子们养大也不容易,费劲巴拉供他读书这么多年,在他们身上投资也不少啊,我觉得作为父母的责任已经尽到位了,凭什么还问男方要高额彩礼?
所以问题其实不在于彩礼多少,而在于“要”和“给”。
今年暑假,我家大儿子的女朋友小文就要远赴美国去做博后了。
她能申请到这所藤校做博后非常难得,学校每年提供6.1个美w(42万人民币)的奖学金,未来生活无忧。
小文读博期间拿了3万的国家奖学金和一些企业奖学金,再加上每个月的各种补助,她手里并不缺钱。
但是我认为,她这次出发去美国,我们应该给她买机票,帮她付一些房租。她要不要是一回事,我们打算把这个钱转给大儿子,让他负责帮忙买机票,租房子。
我们做父母的,应该表示一下心意。
首先我们有这个能力帮助小文,出这点钱对我们来讲毫发无伤。其次,我们非常愿意出这个钱,我觉得这是一种荣耀,这么优秀的女孩子做我们家的儿媳妇,简直是太幸运了。
未来他们结婚的时候,我和瘦哥商量了,我们心甘情愿出彩礼,当然,数额现在不确定,朋友们说多少合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