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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秦朝朝堂关于制度选择的辩论,核心是分封制与郡县制的理念碰撞,主要集中在两个

接下来秦朝朝堂关于制度选择的辩论,核心是分封制与郡县制的理念碰撞,主要集中在两个关键时间节点,
统一之初第一次庭议,丞相王绾等请行分封,理由是燕、齐、楚等旧地距咸阳遥远,中央直辖难以镇抚,建议封立皇子为王,作为宗室藩屏,当时多数朝臣附和此议。
廷尉李斯极力主张郡县制,他指出周初分封同姓子弟甚多,但后代血缘疏远,最终互相攻伐如仇敌,周天子无法禁止。李斯认为,应设郡县,以国家赋税重赏皇子功臣,既易控制,又可消除战乱根源。秦始皇采用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统一八年后第二次庭议,博士淳于越主张重启分封制,“封子弟功臣为枝辅”的传统,若无宗室藩辅,一旦朝廷有臣作乱,将无枝辅相救。
丞相李斯仍然维护郡县制,强调时代变迁,三代之制不可照搬。他批评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秦始皇认可李斯,强化郡县制与思想一统。
两次论辩后,秦朝制度就定形了,就是绵延二千多年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既然制度已定,秦始皇再不可能给儿子们封王了。事过两千多年,今天看来,秦帝国步子迈得太大,过早迈入郡县制时代,在囯家陷入内乱时,孤立无援,以至于秦朝在鼎盛时代就步入灭亡。如果众王子各成一国,春来天子不开口,哪个虫儿敢吱声。秦朝虽灭亡了,华夏中国早日迎来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时代,却是另一种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