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的一番话,最近再次戳中了无数国人的心。
她明确提出,凡是好心扶起摔倒老人,反而被索要天价赔偿的,只要老人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证明自己是被扶人者所伤,就可以按“敲诈勒索”对其起诉,进行严厉惩处!
这句话一出,全网瞬间炸开了锅,无数网友纷纷点赞留言,直呼这才是真正为老百姓说话的专家,一句话就点透了困扰我们十几年的“扶不扶”困局。
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过这样的纠结:路边看到老人摔倒了,扶,怕被讹上,轻则赔上时间精力,重则倾家荡产;不扶,心里又过意不去,眼睁睁看着一条生命陷入危险,良心上实在过不去。
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从十几年前流传到现在,像一根刺扎在所有人心里。
它把原本天经地义的助人为乐,变成了一场需要赌上身家的冒险,让无数人在伸出援手的那一刻,不得不先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承担得起后果。
而李玫瑾教授的这个建议,之所以能让所有人都觉得解气,就是因为它精准戳中了这个困局的核心:讹人者的违法成本太低,而好人的维权成本,实在太高了。
我们见过太多这样的真实案例了。湖南常德的尹先生,带着生病的儿子去医院,路上看到老人推车摔倒,好心上前帮忙扶车,结果转头就被老人家属一口咬定是肇事者,张口就要3万元赔偿,还威胁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尹先生放下了生病的孩子,花了十几天时间,跑遍了事发地周边,终于在一个隐蔽的角落找到了能还原真相的监控。
可即便铁证如山,洗清了冤屈,对方也只是轻飘飘说了一句“对不起”,就转身离开了。
还有甘肃白银的周女士,看到坐电动轮椅的老人栽进沟渠,好心上前施救,结果被老人和家属诬陷是她的狗撞倒了老人。
谣言在小区里传得沸沸扬扬,周女士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短短40天暴瘦20多斤,还患上了高血压、心律不齐,最后拼尽全力,才换来对方一封满是敷衍的道歉信。
上海的网约车司机卫先生,在救人前特意拍了视频留证,可还是被摔倒的老人反咬一口,一口咬定是他撞的人。最后虽然真相大白,老人家属也只赔偿了2000元的误工费和交通费。
江西17岁的小伙小孟,好心搀扶醉酒摔倒的老人,不仅被诬陷,还当着警察的面被老人多次掌掴,最后老人也只是被行政拘留九日,罚款200元。
看到这里,所有人都能明白问题出在哪了。讹人这件事,对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来说,完全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讹成了,就能拿到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天价赔偿;就算讹不成,被拆穿了,也顶多是道个歉,最多拘留几天、罚几百块钱,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损失。
可对那些好心救人的人来说,就算最后证明了清白,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要花大量的时间找证据、跑警局、上法庭,要承受街坊邻里的流言蜚语,要扛住没完没了的精神折磨,很多人就算洗清了冤屈,也早就被折腾得身心俱疲。
其实我们国家早就有法律为好心人撑腰了,《民法典》里的“好人条款”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条规定,就是为了让大家能放心地伸出援手,不用怕“扶不好反担责”。
可为什么“扶不扶”的纠结,还是一直存在?就是因为我们只保护了好人,却没有对那些恶意讹人的人,形成足够的威慑。很多人觉得,就算我讹人失败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大不了道个歉,下次还能接着来。
而李玫瑾教授的建议,就是直接从根上解决这个问题。你想讹人?可以,先想清楚后果。拿不出证据还敢索要天价赔偿,就按敲诈勒索来算,就算情节轻够不上判刑,也要罚到你肉疼,用高额罚款让你为自己的恶意付出代价。
很多人说,这样会不会对老人太苛刻了?其实完全不是。这个建议针对的,从来不是所有老人,而是那些借着年龄优势,恶意敲诈勒索好心人的讹人者。
我们尊重老人,是尊重他们的人生阅历,尊重他们为社会做出的贡献,而不是纵容他们拿着年龄当挡箭牌,去践踏善良,去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说到底,“扶不扶”从来都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个法律能不能给好人撑腰的问题。当善良不会被辜负,当恶意一定会被惩罚,谁还会在伸出援手的时候犹豫不决?
我们期待,这个说到了所有人心坎里的建议,能真正被重视起来,让法律的牙齿更锋利一点,让讹人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每一个心存善意的普通人,都能毫无顾忌地伸出援手,让我们的社会,再也不用为“扶不扶”这个问题,感到心寒和纠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