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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蒋大为的情人,他欠我90万不还,有欠条为证”,2004年1月,一自称蒋大为

“我是蒋大为的情人,他欠我90万不还,有欠条为证”,2004年1月,一自称蒋大为经纪人及情人的女子姚曼,将蒋大为告上了法庭,索要蒋大为拖欠的90万“演出介绍费”。

说起蒋大为,大家肯定都不陌生,一首《敢问路在何方》唱遍大江南北,是家喻户晓的歌唱家,可谁能想到,2004年刚开年,他就被卷进了一场轰动娱乐圈的 “欠款门”。

一位名叫姚曼的女子,直接站出来喊话:“我是蒋大为的情人,他欠我90万不还,有欠条为证”!这话一出口,瞬间就把舆论给炸翻了。

姚曼也不是随便说说,2004年1月,她真就拿着那张90万的欠条,把蒋大为告上了法庭,要的就是这笔所谓的“演出介绍费”。

她还对外爆料,自己不光是蒋大为的情人,还是他的经纪人,从1998年蒋大为回国开始,就一直帮他打理演出事务,俩人关系不一般,至于这90万,她说就是自己放在蒋大为家里的钱,后来演出黄了,这钱却怎么也要不回来了。

这事一出来,网友们可就炸开了锅,有人骂蒋大为“晚节不保”,欠钱不还不说,还骗人家感情;也有人觉得姚曼就是故意碰瓷,想借着蒋大为的名气讹一笔钱。

但蒋大为这边,态度非常坚决,从头到尾全盘否认!他说,自己跟姚曼压根就不是什么情人关系,顶多就是早年合作过几次,姚曼偶尔帮着介绍过演出,连正式经纪人都算不上。

更有意思的是,蒋大为说那张欠条根本不是他自愿写的!他回忆,2003年9月,姚曼带着几人把他堵在了地下车库,整整胁迫了好几个小时,他实在没办法,才被逼着签了字。

不过,蒋大为也挺机灵,为了留证据,他故意把欠条的落款日期写成了2003年3月20日——而那天,他压根就不在国内,正在云南赶演出,出入境记录和演出证明都清楚,一看就是假的。

这场官司,打得一波三折,姚曼起诉之后,蒋大为立马反诉她敲诈勒索,结果一开始还被法院驳回了,而就在民事官司的审理期间,警方突然介入了——原来,蒋大为早就报了案,警方也以涉嫌敲诈勒索,对姚曼立案侦查,这民事官司就这样被暂时中止。

姚曼一看官司停了,也没闲着,她不仅好几次跑到蒋大为家堵门要债,甚至还拉人家电闸、在网上发帖子闹,硬是把这件事闹得人尽皆知,就这样,这场 “罗生门” 一拖就是好几年,到底谁对谁错,一直没人能说清楚。

直到2011年,这件事才算有了最终的定论,经过警方多年的调查和法院审理,证据确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姚曼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而那所谓的“情人关系”“90万借款”,全都是姚曼为了讹钱,编出来的瞎话罢了。

一场闹了整整七年的闹剧,终于画上了句号,老艺术家蒋大为被冤枉了这么多年,总算是沉冤得雪,而姚曼呢,机关算尽想讹钱,最后不光一分钱没拿到,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件事也告诉我们,娱乐圈的是非真假,有时候真不能只听一面之词,说到底,法律才是最公正的裁判。

评论列表

灭魂北辰
灭魂北辰 1
2026-04-19 19:59
在云南演出,不在国内[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