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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了!重庆,一白衣男子跳河疑似轻生,可是在别人施救的时候,却把好心人往水里按

太可怕了!重庆,一白衣男子跳河疑似轻生,可是在别人施救的时候,却把好心人往水里按,周围人:此人会游泳,好像故意等人……

四月,重庆的江边弥漫着氤氲水汽。那湿气仿若无形的丝线,轻柔却又固执地黏附在肌肤之上,带来丝丝潮润之感,撩拨着人的心弦。岸边散步的人突然看见水面上有个白衣服的身影在扑腾,脑袋一会儿冒出来,一会儿沉下去。

一个光着膀子的大哥二话不说跳进江里,拼命朝那人游过去。岸上的人有的报警,有的扔救生圈,所有人都在为这场救援捏一把汗。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所有人后背发凉。

大哥奋力游至白衣男子身旁,迅即伸出手,试图将他拉拽过来。就在手指碰到对方的瞬间,刚才还"半死不活"的人突然眼神一变,双手死死扣住大哥的胳膊,用全身力气把他往水里按!

汹涌江水瞬间没过头顶,细密的水泡自口鼻处咕嘟咕嘟地往上冒,似是生命在这滔滔流水中发出的微弱哀鸣。大哥拼命挣扎,刚露出水面喘口气,又被狠狠按下去。来来回回好几次,脸色越来越白,体力越来越弱。

更为诡异的是,那白衣男子眼见救生圈漂至跟前,竟猛地一把推开,而后依旧紧紧缠住前去施救的大哥,其行为着实令人费解。岸边有人看出不对劲了——这人在水里动作从容,换气顺畅,姿态协调,完全不像真正溺水的样子。

“他会游泳!”有人高声叫嚷,“他压根儿就不是想寻短见,分明是蓄意等着人来救他呢!”"

此言甫出,岸边顿时喧嚣鼎沸,如热油入锅般炸开了。众人的惊呼声、议论声交织在一起,瞬间打破了原本的平静,热闹非凡。好在大哥水性过硬,在大家的提醒下拼命挣脱,游回了岸边。而那个白衣男子还在江里继续"演戏",等着下一个"猎物"。

民警开着救援船赶到,几个人一起把他拉上船,当场控制住。

这人姓王,28岁,没工作。跟家里人吵了架,心里有气,就想出了这种缺德招。警察出示监控影像,辅以围观群众的证词,形成确凿证据。在铁证面前,他原本的狡辩与顽抗瞬间瓦解,最终低下头,承认了事实。

更气人的是,半个月前他就在同一个江边干过一次!彼时,一位老者手持救生圈跃入水中施救。奈何被救者慌乱挣扎,险些将老人一同拖入险境,好在最终有惊无险。

这种事不是个例。今年初浙江某江边,有个男的假装跳江,把救他的人腿部弄伤了,四川某水库,有个女的谎称要轻生,差点把下水救她的消防员拖出大事。

闹剧表象之下,隐匿着致命危险。它们似蛰伏于暗处的猛兽,伺机而动,一旦发难,便如雷霆骤至,令人猝不及防,难以招架。江畔之水,状况繁杂。其间暗流涌动,漩涡隐现,更有暗礁潜藏于水下,看似平静,实则暗藏诸多危险。就算你游泳很厉害,突然被人拉扯纠缠,也很容易失去平衡。一旦被拖到深水区,或者被水草缠住,轻的受伤,重的直接淹死。

此类恶作剧,不仅透支众人善意,更令诸多本愿伸出援手者变得迟疑、警觉。善意屡遭利用,施救或成“自蹈险途”,谁还敢轻易相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可处五到十日拘留、五百元以下罚款。倘若因恶意纠缠,致使施救者受伤,甚至溺亡,此种行为极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终,重庆警方依法对王某作出处罚,处以十日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

这个处罚,既是惩罚他的恶意行为,也是警告所有想搞这种恶作剧的人:善意不能被践踏,生命不能当儿戏。

《民法典》清晰规定,若有人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在此过程中致使受助人出现损害情况,那么实施救助者无需承担民事责任。此举旨在为好人解除后顾之忧,使其能够毫无顾虑地践行善举,让善良的行为得以顺畅施展,让社会的温暖与正能量得以更好地传递。

但法律保护善意,也绝不放过恶意。

社会上的互帮互助氛围,本来就是靠陌生人之间的善意撑起来的。如今,愈发多的人在他人遇险之际愿伸出援手。然而,此类恶意行径,会直接挫伤众人见义勇为的热忱,令更多人在危险面前踌躇不前、选择观望退缩。

善良从来都不是能被随意消耗的资源,见义勇为更不是理所当然的义务。我们强烈呼吁对这种恶意行为予以严惩。同时,也郑重提醒每一位心怀善意、欲伸出援手者:助人之时,务必优先确保自身安全,莫让善意沦为伤己之利刃。

以恶意去消费他人善意之举,实乃道德之失范。此类行径,违背公序良俗,背离社会正道,终究会被大众所不齿,为社会所唾弃。只有守住道德底线,尊重每一份挺身而出的善良,社会的互助温度才不会降低。


信源:网易——重庆男子假装溺水,故意把施救者往水里按,画面曝光网友呼吁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