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个感觉,当今社会的各别人等都学聪明了,懂得了但凡有点事故就要维权,管他有没有道理,能狡辩就狡辩,能碰瓷就碰瓷。要的钱越多越好。
我的看法是:做为有行为能力的人,自愿选择公交就要为自己的安全负责。何必殃及司机?//@愉悦的小羊O2I:公平公正的说,司机有没有发现小伙突发疾病是关键,如果是一位老人倒地,司机可能认为是疾病发作,但是小伙才31岁,正值壮年,以为睡着了也可以理解,如果非要追究司机责任,那么,多次经过小伙身边的乘客要不要负责?他们也没发现小伙的异样?司机的职责是安全驾驶,主要的注意力在开车和观察路况上,如果小伙在发病前最后时刻发出求救信号,司机如果置之不理,那他是要负责任的。最后,司机发现了异常,打了救护电话,报了警,可以看出司机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当然,死者为大,我们为之惋惜,十分同情死者及其家属。我想司机内心也是愧疚的,如果早一点发现异常,也许悲剧就可以避免。但是愧疚不代表责任。家属应该支持尸检,查明小伙的真正死因,给司机给大众甚至给已经逝去的小伙一个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