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工地坠亡事故调查报告公布#【惠东一工地发生坠亡事故,调查报告揭露出多重问题】#工人未系安全带4米高处坠落身亡#2025年7月22日下午,惠东县梁化镇新民村一处临时在建钢结构厂房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名36岁的贵州籍工人陈某春死亡。近日,惠东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公布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安全带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揭示了涉事工程从发包、施工到监管环节存在的多重问题。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在当天下午3时左右。施工人员陈某春在厂房进行钢架结构搭建作业时,爬到高空最高点(约4米高)准备对接临时楼梯,不慎失足坠落。
事故发生后,现场包工头陈某富及时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陈某春被送往惠东县人民医院抢救,但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陈某春安全意识淡薄,在进行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间接原因则指向更深层次的管理与违法问题: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重缺失;施工队安全管理完全缺位,包工头未落实施工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涉事工程本身涉嫌违法,包工头及其施工队并未取得任何建筑施工资质。此外,临时钢结构厂房权属所有人未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鉴于死者陈某春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其责任;对无资质施工的“陈某富施工队”及其主要负责人陈某富,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违法发包工程的承租人陆某君,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未按规定办理建设手续的厂房权属所有人李某平,建议由县城管执法局和县住建局分别进行调查处理。梁化镇人民政府被指未及时发现辖区存在违规临时厂房,相关公职人员履职不当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郭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