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为“插队”引发的惨剧,法院的判决也很明确:谁犯错谁买单,别想着“死哪讹哪”。
一、 事情经过:一插一顶,酿成悲剧
2023年9月,武汉78岁的唐大爷和老伴在洪山区等公交。车来了,大爷没按规矩排队,非要挤到前面一位乘客(程某)前面去刷卡。程某估计也是被挤烦了,下意识用屁股往后顶了一下,大爷当场重心不稳,从车门处仰面摔倒在站台,头部重伤。
虽然抢救了4个月,大爷最终还是因为颅脑损伤加并发症去世了。刑事判决已经认定程某过失致人死亡罪,他也赔了家属50万并取得了谅解。
二、 家属神逻辑:怪车没停正?
本来事情到这就该结束了,但家属转头又把公交公司告了,索赔70万。理由非常奇葩:“司机停车没停好”。
家属的逻辑是:如果司机把车头对准站牌最前端,车轮离站台小于1米,老人摔下来就不会头着地受这么重的伤。所以,是公交公司的停车技术导致了死亡后果。
三、 法院打脸:这锅公交公司不背
一审、二审法院都没惯着这毛病,直接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理由非常硬核:
1. 因果关系不成立:法官认为,老人摔倒是被程某撞的,加上他自己插队抢行有过错。停车距离稍微远点,跟摔倒没有直接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别啥事都赖司机。
2. 司机已尽力:大爷摔倒后意识清醒还能走路,司机马上停车查看,反复建议打120和报警,是家属自己拒绝了。司机已经尽到了救助义务,总不能按着你的手打电话吧?
3. 钱已经赔够了:程某赔的50万已经覆盖了损失,法律讲的是“填平”损失,不是让你靠打官司发家致富,不能因为人死了就漫天要价。
四、 说人话点评
这事儿给大伙儿提了个醒:
- 对老人:年纪大不是破坏规则的挡箭牌。插队本身就有风险,万一摔了,自己也得担责。
- 对家属:法律是讲理的,不是“谁惨谁有理”。刑事部分人家已经坐牢+赔钱,民事部分还想再薅公交公司羊毛,法院不答应。
- 对公众:以后坐公交真别挤,为了快那几秒钟,赔上命太不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