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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蚀把米!新疆昌吉,一男子开车时被一辆大巴车超车,对方司机在超车同时还按了

偷鸡不成蚀把米!新疆昌吉,一男子开车时被一辆大巴车超车,对方司机在超车同时还按了一声喇叭,可就是这一下,男子不干了,他报警称自己的耳朵“聋”了,向对方索赔12万,不料,法院不仅驳回,就连受理费也由男子自己承担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5年4月,申某某开车在路上,一辆大客车从右侧超过他,司机顺手按了一下喇叭。就那么一下,一秒出头。行车记录仪拍得清清楚楚

可申某某不这么看。他说自己车窗关着,那一声喇叭在车厢里来回撞,震得耳朵像被针扎了一样疼。当天下午他就报了警,第二天跑医院做检查,诊断书上写着“爆震性聋”和“耳鸣”。后面反复看病、住院,医药费花了五千多

他觉得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把客车公司告了。要什么钱呢?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再加上什么永久后遗症和精神损失,统共12万多

客车公司那边也懵了:正常超车按个喇叭,一秒的事,能把人震聋?

案子一审没赢,二审又打上去。到了法庭上,最关键的一个问题谁也回答不了,申某某耳朵的病,到底是不是那一声喇叭搞出来的?

他拿出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也拿出了行车记录仪。视频里确实有那一声鸣笛。可法院问:那一声喇叭当时到底多少分贝?有没有达到伤人的程度?他车里的噪音环境什么样?他平时有没有戴着耳机大音量听歌的习惯?

这些,一个证据都拿不出来。没有分贝检测报告,没有司法鉴定,没有任何专业人士说这两件事之间有因果关系。全部都是他自己的感觉

2026年4月,二审法院判了:证据不足,因果关系没法认定,全部诉讼请求驳回。不光12万拿不到,二审案件受理费2862块钱,也得他自己出

有网友说:只要不是改装的喇叭,就算赔偿也应该汽车生产厂家赔偿啊,跟司机确实没关系

其实这个说法也不完全准确,那辆车上的喇叭是改装的吗?不是。是坏了吗?不是。是司机故意对着人耳朵长时间按着不放吗?也不是。就是正常超车时按了一秒

那厂家能有什么责任?喇叭的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出厂有合格证,路上千千万万的车都在用这种喇叭,从来没听说过正常按一秒就能把人震出爆震性耳聋。如果真的这么危险,那这喇叭就不该出厂,国家早该强制召回了

正常用一样东西,出了一个极其反常的结果,那问题大概率不在产品本身,而在于那个结果跟你的使用行为之间到底有没有真实的因果关系。换句话说,不是喇叭有问题,是你怎么证明你的耳朵是被这个喇叭震坏的

所以这个说法说得不对。不是“就算赔偿也应该厂家赔”,而是“根本就没到该不该赔那一步”。连因果关系都没立住,谈责任主体就是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