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林义(1920—2005),河北平山人,1920年11月生,1937年9月参加革命,12月入党 。抗战与解放战争时期在华北、华中从事地方工作。
建国后南下,历任宜昌地委组织部部长,广州市副市长、市委第二书记。1969年当选九届中央候补委员。1970年后任广东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广州市委第一书记兼市革委会主任 。1975—1979年任广东省委书记(当时设第一书记) 。
1979年后调任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顾委副主任,后任广东省顾委副主任(正省级) 。2005年6月在广州逝世 。他是长期主政广东、湖南的地方领导,在地方治理、经济建设与稳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