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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天黑就睡,真不是懒,而是出门代价承受不起。在古代,灯火夜市月下题诗秉烛夜游,

古人天黑就睡,真不是懒,而是出门代价承受不起。在古代,灯火夜市月下题诗秉烛夜游,只属于1%的权贵,剩下99%的人天一黑只能做一件事儿,躺下闭眼,祈祷明天能醒过来。

最现实的问题,就是照明成本高到离谱。在古代,灯火根本不是什么普通的生活用品,而是不折不扣的奢侈品。你以为点一根蜡烛很便宜?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

根据《宋会要辑稿》的明确记载,宋神宗年间,朝廷给官员的奠仪里,一根普通的常料烛就要 150 文钱,一根好一点的秉烛更是高达 400 文钱。

这是什么概念呢?当时 10 文钱就能买一斗粮食,也就是大约 12.5 斤。也就是说,一根普通的蜡烛,就能换 187.5 斤粮食,一根好点的蜡烛,能换 500 斤粮食。

蜡烛太贵,那点油灯总该便宜点吧?确实,油灯比蜡烛便宜,但也不是普通人家能随便点的。南宋有个读书人,每天晚上提瓶去买四五文钱的灯油,藏在袖子里带回家读书。彻夜点灯,也才耗油四五文钱。但就算是这四五文钱,对普通农户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一斤灯油的价格大约是 100 文,够一家人吃好几天的饭。拿来点灯,就跟把口粮直接扔进火堆里一样。所以古代普通人家,除非有特别紧急的事情,否则晚上绝对不会点灯。天黑了就直接睡觉,能省一点是一点。

也正因为点灯这么难,才有了匡衡凿壁偷光、车胤囊萤夜读、孙康映雪读书这些典故。不是这些书生故意装刻苦,是他们家真的穷,点不起灯,只能想尽各种办法蹭光看书。这也是为什么古代崇尚读书,可识字率却迟迟上不去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权贵阶层的生活,就完全是另一个样子了。北宋名臣寇准少年富贵,性情豪奢,家里从来不点油灯,连厨房厕所都通宵燃着大蜡烛。欧阳修在《归田录》里专门记载了这件事,把寇准的这种行为视为奢侈的不良作风。但对寇准来说,这点蜡烛钱根本不算什么。

除了点灯耗不起,古人天黑不敢出门,更藏着致命的风险。这其中最直接的,就是贯穿中国古代三千年的宵禁制度。

早在周代,朝廷就设立了 "司寤氏" 这个官职,专门负责管理夜间事务,禁止百姓无故夜行。到了汉代,法律明确规定 "无故夜行,罚金二两"。这二两金子,相当于普通老百姓几个月的生活费。晚上出个门,几个月的辛苦就白费了。

唐代的宵禁制度更是达到了顶峰。《唐律疏议・杂律》白纸黑字写着:"诸犯夜者,笞二十;有故者,听行。闭门鼓后、开门鼓前,有行者,皆为犯夜。"

当时的长安城被分成了 108 个坊,每个坊都有高墙围着,就像现在的封闭式小区。每天日落时分,皇宫的承天门会击鼓八百下,这叫 "闭门鼓"。在这八百下鼓声里,你在街上得玩命狂奔,必须赶在鼓声停之前跑回自己的坊里。

鼓声一停,坊门上锁,钥匙上交。这时候的长安城瞬间从繁华都市变成一座静默的孤岛。如果你敢在大街上行走,就触犯了 "犯夜" 的罪名,要被打二十大板。如果拒不配合巡逻士兵,还会被加重处罚。

元明清三朝,夜禁再度收紧,甚至比唐朝更狠。元代一更三点就禁行,五更三点才解禁。明清律法直接定名 "夜禁",规定京城一更三点后、五更三点前出行,笞三十;二至四更出门,直接笞五十。
官府的处罚还不是最可怕的,夜里的未知危险才真叫人头皮发麻。

古代的夜晚,尤其是农村,那是真的 "伸手不见五指"。没有路灯,没有手电筒,月亮好的时候还好点,能借着点月光勉强走路;要是赶上阴天或者没有月亮的晚上,那就是纯粹的黑暗,连方向都分不清。

你站在院子里,别说看清对面的人了,连自己的脚在哪都不知道。晚上出门走两步,脚下可能就是个坑,或者是一口井,一不小心就摔进去了。

比黑暗更可怕的,是随时可能冒出来的活物。古代的生态环境比现在好太多了,但对于普通人来说,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那时候,城市和森林的界限没有现在这么清晰。很多县城的城墙外面,就是大片的荒地和树林。就算是在城里,也经常有野生动物出没。

狐狸、黄鼠狼、野猪这些都是家常便饭。最可怕的是狼,甚至还有老虎和豹子。明清方志里,广西、广东、福建等地多有百姓半夜出门被老虎拖走的记载。老百姓手无寸铁,遇上了连呼救的机会都没有。

除了野兽,还有劫匪歹人。古代治安远不如现在,夜里走在街上,要么被劫匪洗劫一空,要么被歹人盯上,轻则破财,重则丧命。所以古代有句老话,叫 "夜不归宿,必有横祸"。

所以对古人来说,早睡在家,是保命概率最高的选择。

普通百姓唯一能享受夜间自由的机会,就是每年的元宵节。从唐代开始,元宵节前后三天会取消宵禁,允许百姓上街赏灯游玩。苏味道在《正月十五日诗》中描述的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就是当时元宵节的盛景。

但这三天的狂欢过后,一切又会恢复原样。剩下的三百六十二天,普通人依旧是天一黑就上床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