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1904—1973),江西南昌人,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权威。早年就读于清华学校,后公费赴美留学,先后取得斯坦福大学学士、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学成归国后在国内多所知名高校任教,深耕法律学术研究 。
1946年至1948年,他受国家委派,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唯一中国法官,全程参与东京审判。庭审中,他据理力争争取法官合理座次、坚决要求严惩罪大恶极的日本甲级战犯,极力反对他国包庇战犯的行为,坚持由中国撰写日军侵华罪行相关判决内容,用法律捍卫民族尊严、清算侵华血债。
晚年投身新中国法律与外交事业,1973年在北京逝世,是铭记历史、坚守正义的爱国法学先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