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给我狠狠的打!”1998 年 11 月 14 日下午,在西安某条偏僻的小巷里,一群染着黄毛的人正在殴打一个高中生,当高中生被打得奄奄一息之后,这群黄毛扬长而去,只剩高中生倒在一片血泊中。
这个被围殴的高中生叫高明,是西安市第 44 中学的高二学生,成绩常年稳居班级前列,性格开朗,在同学中人缘极好,是老师和家长眼里实打实的好学生。
这场围殴根本不是临时起意,是高明的同班同学王星一手策划的。
王星和高明同龄,长期因为成绩差距、日常相处的小摩擦对高明心存嫉妒,案发前几天,俩人因为班级值日的事吵了一架,矛盾彻底闹僵了。
王星就通过校外认识的闲散人员,找了 6 名辍学在家的青年,谈好 500 块的报酬,让几人狠狠教训高明,最好让他没法再回学校上学。
路过的群众发现倒地的高明后,立刻把他送往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抢救,最终高明因为重度颅脑损伤、头骨碎裂,没能救回来,去世的时候才 16 岁。
西安警方接到报案后,只用了 48 小时就破了案,把主谋王星和 6 名动手的涉案人员全抓了。
1999 年,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 7 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高明的父亲高德隆和妻子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 7 名被告人和家属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共 86 万元。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案子的时候查清楚了,7 名涉案人员里,只有 2 人作案时年满 16 周岁,剩下 5 个都没满 16 周岁,其中 1 个核心动手的人还没满 14 周岁,按法律规定不用负刑事责任。
1999 年 12 月 20 日,法院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2 名年满 16 周岁的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了 15 年、12 年有期徒刑;3 名满 14 周岁没满 16 周岁的被告人,分别判了 3 到 7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没满 14 周岁的那个,不做刑事处罚,交给家长严加管教。民事赔偿这块,法院综合 7个被告家庭的经济情况,最终判 7 家一起赔偿高德隆家属经济损失一共 3.2 万元。
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就是这份判决,成了压垮高德隆人生的第一根稻草。高德隆原本是西安本地小有名气的健材企业老板,日子过得风风光光,儿子高明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骄傲。儿子突然离世,直接让这个原本圆满的家彻底塌了。
妻子因为过度悲痛,精神彻底失常,整日疯疯癫癫,得有人 24 小时守着照顾。高德隆也没心思打理生意了,干脆提前退休,每天靠喝酒麻痹自己,压在心底的痛苦和绝望,除了酒根本没地方排遣。
他拿着法院判的 3.2 万元赔偿款,分文没动锁进了保俭柜,也试过走合法途径申诉,可始终没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为了压下心里的恨意,高德隆还去过陕南深山里的一座寺庙,一边干活一边念经,想靠佛法消掉心里的执念,甚至还能开导其他陷在痛苦里的香客,身边人都觉得他是真的放下了。
可这份平静没维持多久,他主动联系王星的家人,不求多赔钱,就想要一句真诚的道歉,结果不仅被对方冷冰冰地拒绝了,还被指责 “得寸进尺”。
更让他崩溃的是,有次他在街上偶然撞见了当年那个美满 14 岁、没被追究刑责的施暴者,对方早就把这事抛在了脑后,骑着摩托车载着女友,笑得一脸灿烂,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和自己支离破碎的人生形成了刺眼的对比。
这份强烈的反差,彻底击碎了高德隆最后一点理智,他打定主意,要用自己的方式给儿子讨回 “公道”。
从 2000 年开始,高德隆就偷偷筹备复仇计划,他伙同别人先后骗购了炸药、雷管和导火索,还非法买了两把手枪和四十多发子弹,一点点摸透了爆炸装置的制作和引爆方法。
这期间,他还先后做了两起爆炸案,2001 年农历除夕,他把自制的爆炸装置放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门诊楼大厅,爆炸把建筑设施炸得严重损毁,万幸没造成人员伤亡;
2003 年 9 月,他又把爆炸装置放在了一名核心施暴者的家门口,爆炸炸坏了房屋,7 个路过的群众也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只是当时警方始终没把这两起案子,和看着早就放下仇恨的高德隆联系到一起。
2004 年春节越来越近,高德隆把组装好的爆炸装置一个个伪装成春节礼品盒,为了增大爆炸的威力,还在装置里放了钢珠、液化气罐和汽油,提前设好了定时引爆的时间。
没人知道这场酝酿了六年的复仇计划,最终会走向怎样的境地,也没人知道这个被绝望和恨意彻底吞噬的父亲,会在新年到来之际,做出怎样无法挽回的举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