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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治好的病人多,谁就该晋级!”专家宋兆普一针见血:医生别光盯着论文,疗效才是硬

“谁治好的病人多,谁就该晋级!”专家宋兆普一针见血:医生别光盯着论文,疗效才是硬道理

一、看病越来越贵,疗效却越来越远?问题出在这儿

你有没有这种感觉:现在去医院,哪怕就是个普通感冒,医生先开一堆单子——拍片、抽血、CT全来一遍。钱花了好几百,病还不一定好得快。

不是医生不想给你看,而是现在的评价体系出了问题。

专家宋兆普最近说了几句大实话,在网上炸开了锅。他说:现在的医院评职称、发奖金,先看你是不是名校毕业、发了多少论文、拿了什么证。至于你真能治好多少病人?反而成了次要的。

这说白了就是本末倒置。医生的本职是什么?是看病救人啊!不是写论文、凑业绩、搞课题。

宋兆普建议:让医生回归到追求疗效的路上来。谁治好的病人多,谁能拿下别人治不了的疑难杂症,谁就该拿奖励、评职称、先晋级。别搞那些虚头巴脑的,就拿疗效说话。

这话一出来,不少网友直呼:终于有人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

二、宋兆普的“疗效论”:少开检查单、多治好病,才叫真本事

宋兆普的观点其实特别简单,就三个字:看疗效。

他说,如果医院真的改了这个规矩,让医生一门心思琢磨怎么把病看好,而不是天天想着凑论文、搞业绩,那好处太多了:

第一,医生的本事能用到正道上。真正医术好的大夫,不管是不是名校毕业、不管论文写得多不多,都能获得应有的奖励和晋升机会。那些只会开检查单、开一堆药、啥病都治不好的“混子医生”,自然就混不下去了。

第二,国家的医保钱能花在刀刃上。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随便动刀——这些现象之所以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医生的收入、职称和“业绩”挂钩,而不是和“疗效”挂钩。如果改成谁治好病谁晋级,医生自然会想办法让病人少花钱、快治好。

第三,老百姓看病不用再遭冤枉罪。你去看病,医生第一个想的是怎么把你治好,而不是怎么多开单子、多创收。这才是真正的“以病人为中心”。

宋兆普还特别强调:随便动刀的事,必须严谨再严谨,不能为了赚手术费就瞎折腾病人。整个科室如果治愈率长期偏低,该合并就合并,别占着资源坑老百姓。

三、法律视角: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责任跑不掉

很多人看完宋兆普的话,拍手叫好,但也有人问:如果医生明明可以少开检查、简单用药就能治好的病,偏偏给患者开了一堆不必要的检查和药品,法律上怎么说?

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我国法律对“过度医疗”是有明确规定的。

第一,《民法典》明确禁止过度检查。

《民法典》第1227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如果医生为了创收或者规避自己的责任,给患者开了不必要的检查项目,这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患者因此多花的钱,可以要求医院退还;如果造成了身体损害,还可以要求赔偿。

第二,《医师法》要求医师遵循“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原则。

《医师法》第23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循临床诊疗指南,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第25条明确,医师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如果医生没有充分告知,就给你开了一堆不必要的检查和用药,侵犯了你的知情同意权。

第三,因过度医疗造成损害的,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过度检查或者不必要的手术,给患者造成了新的伤害(比如本来不需要做的穿刺导致感染、不必要的手术导致并发症),医院不仅要退还费用,还要按照《民法典》第1218条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严重的情况下,相关医生还可能面临吊销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医疗事故罪。

所以,宋兆普说的“让疗效说话”,不仅仅是医疗理念问题,背后还有法律支撑。患者完全有权利要求医生按照规范治病,而不是按照“创收指标”治病。遇到明显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的情况,可以拒绝,也可以向当地卫健委投诉举报。

写在最后:别让论文和检查单,挡住了治病救人的初心

宋兆普这番话得罪人,但说得痛快。为什么?因为他把医疗的根给找回来了——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不是搞科研、发论文、拉业绩。

一个医生,名校毕业、论文一堆、头衔一长串,可真到了看病的时候,开了检查单子说“先查查”,查完说“再看看”,最后一堆药吃下去,病没好,钱没了。这样的医生,配拿高职称、高奖金吗?

反过来,一个医生也许不是什么名校出身,但看病准、用药准、能少花钱治好病,病人排队找他,这样的医生该不该升职称、该不该拿奖励?当然该!

宋兆普管这叫“回归本质”。我们说,这叫别让医疗跑偏了。

最后想问问大家:

你去医院遇到过“过度检查”或者“花了不少钱却看不好病”的情况吗?你支持“以疗效论英雄”的医生评价体系吗?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经历和看法。

来源:综合宋兆普专家公开建议及网络讨论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