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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申宗旿的不是财阀, 不是青瓦台, 是一张“上诉状”——不对,是两张。 控方

杀死申宗旿的不是财阀,
不是青瓦台,
是一张“上诉状”——不对,是两张。

控方上诉,嫌判轻了。辩方上诉,嫌判重了。

你品,你细品。一个法官,判完案子,控辩双方都不满意,都跑去上诉。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成功地把两边同时得罪了。在韩国司法系统里,能做到这一点的,比做到让一方满意难多了。

更荒诞的是,他判的是四年。控方要15年,他打了将近三折,控方骂他手软。辩方要无罪,他直接加刑,辩方骂他心狠。

两边都觉得:你为什么不偏向我?

可法官的职责是“居中裁判”。居中,就是站在中间。站在中间,就是两边都不挨着。两边都不挨着,就是两边都要踹你一脚。

申宗旿可能到死都没想明白:在韩国的地界上,站在中间,就是站在悬崖边上。

他掉下去了。

遗书里只写了:“对不起。”

对不起谁?我说句难听的——他对不起自己。一个试图保持中立的人,在一个不允许中立的地方,活活把自己逼死了。他不是被人害死的,是被“中间”这两个字压死的。

你说,这叫什么事?一个法官,因为判了“两边都不满意”的案子,最后连命都没了。那以后谁还敢判?谁敢让自己的判决,既不讨好控方,也不讨好辩方?

没人敢。所以以后判案子,要么偏左,要么偏右。中间那条路,已经没人走了。因为走那条路的人,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