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时期党内三次错误路线
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7),中国共产党在探索革命道路的过程中,因脱离国情、盲从教条,先后出现三次严重的“左”倾错误,通过多项错误决议,给革命造成重大损失。
一、瞿秋白“左”倾盲动主义(1927年)
1927年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中国现状与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否认革命低潮现实,盲目发动全国城市武装暴动,推行激进屠杀政策,无视敌我力量差距,造成革命力量无谓损耗,基层党组织严重受损。
二、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1930年)
1930年6月,中央政治局通过《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数省的首先胜利》决议案。高估革命形势,否定农村包围城市道路,强令红军攻打武汉、南京等大城市,幻想短期夺取全国政权,导致红军伤亡惨重、根据地被迫放弃。
三、王明“左”倾教条主义(1931—1934,危害最烈)
1931年六届四中全会确立其错误统治,后续推行系列错误决议:政治上打击中间力量、大搞党内斗争;土地上实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军事上摒弃游击战,坚持阵地硬拼。直接导致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军被迫长征。
这些错误的根源,均是脱离中国革命实际、盲从外部教条。党在后来的斗争中逐步纠正错误,最终探索出符合国情的革命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