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发暧昧消息被拒后乱说话,
公司开除他算不算狠?
法院判了。
南通崇川法院今年5月6日通报了一个案子:男员工王某老给女上司刘某发带暗示的话,对方明确说了“别发无关信息”,他还发。
被拒后,又在同事中间讲她坏话,没凭没据。
法院看了微信记录和证人证言,认定这不是什么“感情没处成”,而是利用工作关系骚扰+造谣,违反基本劳动义务和人格权保护规定。
公司调查清楚后,走工会程序、开会讨论、留痕存档,最后解除合同。
法院说这不违法,合法。
王某还可能被治安处罚,刘某也能单独告他赔钱,这事没完。
很多公司规章没写“不准微信撩人”,但法律认的是行为实质——骚扰就是骚扰,造谣就是造谣。
截图能当证据,聊天记录不是“说说而已”。
尊重别人,不是靠自觉,是底线。
法律认这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