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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这条路,又想起她 文/游明刚 五月,路过这条街,又想起她,想起我

路过这条路,又想起她

文/游明刚

五月,路过这条街,又想起她,想起我们曾经的誓言。

要不是这条街、这些树,我不会认识她,不会与她牵手、共度夕阳,不会与她耳语,撩拨青春。

认识小芳,是在朋友木易阳的律所。她是当事人。第一次见面,她讲起自己的案子,还有那位该打引号的“前男友”。

小芳的案子不复杂:她与一位女士(小惠)相恋。日常开支大多是小芳出,她说愿意。后来分手,小惠还在刷她的卡。小芳在朋友圈说起恋爱时主要由她花钱,小惠一怒之下转了叁万元给她,声称“两不相欠”。可没过几天,小惠反悔,要求退回,认为恋爱花销本应共同承担。小芳觉得对方是自愿赠予,没有退还的道理。小惠便以“不当得利”起诉到江城区法院。

那天我去找木易阳喝茶,顺便介绍公司法律顾问。小芳敲门进来,二十多岁,衣着时尚,眼睛明亮,声音温柔。她们在会客室聊了半小时,出来后一起喝茶。她聊起案子,我以作家的分寸分享了些看法。她邀我下午旁听庭审,我以打球为由婉拒了——不想卷入别人的纠纷。

后来有个陌生人两次加我微信,一看推荐人是木易阳,我才通过。木易阳来电说小芳找我有事,我笑他“售后”交给我。电话两头怪笑一通。

小芳发来信息:“大作家,听木易阳说你诗写得好,改天约你请教。”我回说一起喝茶聊诗。她约当天,我推说没空,她回:“有缘总会有时间。”

之后偶尔网聊,约茶的事渐渐忘了。忽然一天她说见面,定在初心源茶楼。她先到,给我点了红茶,自己要了玫瑰花茶。卡座拉上门帘,粉红灯光映在她脸上,白里透红。她示意我坐到她身边。

我问起案子,她说退了一半给前男友,“了却一桩心事”。她轻声说:“你能坐过来吗?”我在她身旁坐下,心跳莫名加速。

我们聊诗歌、聊人生,不知不觉挨在一起,手指偶尔触碰,丝滑而自然。声音越来越小,只有彼此能听见。

记不清那晚怎么告别的。只见这条街已然入睡,树叶一声不吭,生怕吵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