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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天讹地讹空气!”重庆这起案子,让无数人直呼离谱。一位66岁的大爷,每月花13

“讹天讹地讹空气!”重庆这起案子,让无数人直呼离谱。一位66岁的大爷,每月花1350元承包了11个停车位。因为收费问题和一名男子发生争吵,大爷当场被气晕。送到医院后情况不见好转,家属直接办理出院,把大爷接回了家,没想到两天后大爷就去世了。

家属一口咬定,是男子气死了大爷,索赔56万。男子大喊冤枉:他本身就有高血压,是你们怕他成植物人放弃治疗,凭什么讹我?最终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

事情得从2024年10月说起,重庆巫溪县的王大爷66岁了,不想在家闲着,就和一家公司签了协议。每月交1350元,承包了小学路段的11个路内停车位,和老伴一起靠收费补贴家用。收费标准很明确,15分钟内免费,2小时内收3块钱,日子虽普通但也算安稳。

10月29号下午,车主贺某第一次把车停在这里,没见到收费的人,没付钱就直接开走了。王大爷发现后心里大概就有点不痛快,没想到第二天麻烦又来了。

10月30号中午1点多,贺某再次把车停进了这些车位。办完事准备离开时,王大爷赶紧上前拦住,要求他付3块钱停车费。贺某不愿意给,觉得这点时间没必要收费,两人当场就吵了起来。

争执越来越激烈,贺某直接打了报警电话,本以为报警后事情能平息。可监控视频显示,报警之后两人还在吵,整整吵了7分钟。第5分钟的时候,争吵达到了顶点,双方声音都很大,肢体动作也很激动,周围的人都能听到他们的争执声。

20多秒后,王大爷突然转身,走到对面店铺门前的椅子上坐下。看得出来他喘得厉害,没一会儿就从椅子上往前栽倒,直接晕倒在地。店铺里的人赶紧跑出来救助,一边掐人中一边给王大爷的老伴吴某打电话,吴某7分钟后赶到了现场。

救护车很快把王大爷送到医院,此时已经是下午2点57分。经过抢救,王大爷的心脏停搏复苏成功,但病情依然危重。医生明确告知家属,病人现在情况不好,脱机后随时可能心跳骤停,就算救活了,也大概率会变成植物人。

考虑到家里的经济条件,还有医生说的渺茫康复希望,家属反复思量后,决定放弃治疗。当天傍晚6点多,他们在医院的风险告知书上签了字,办理出院手续时,王大爷还处于昏迷状态。出院诊断上写着,他有高血压病、缺氧缺血性脑病、继发性癫痫等多种病症。

谁也没想到,回家才两天,11月1号这天,王大爷就不幸离世了。悲痛之下,家属把矛头指向了贺某,认为是他的激烈争吵气死了王大爷。他们一纸诉状把贺某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56万余元。

法庭上,贺某喊冤叫屈。他说自己根本不知道王大爷有高血压,一开始就选择了报警,是想合理解决问题。而且王大爷的死,明明是家属放弃治疗导致的,怎么能全怪他,这不是讹人吗?

双方各执一词,案子的焦点集中在三个问题上:贺某的争吵算不算侵权?家属放弃治疗会不会影响责任认定?争吵和王大爷的死亡有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调取了监控视频,还查阅了病历资料,经过详细审理后,给出了判决。让人意外的是,法院既没有支持家属56万的全部索赔,也没有完全驳回,而是判决贺某承担10%的责任,赔偿7.5万余元。

这个判决一出,网上议论纷纷。有人觉得贺某只是吵了几句嘴,没动手没辱骂,赔7万多太冤;也有人觉得家属放弃治疗,凭什么让别人买单。但其实法院的判决有明确依据,不是凭空定的。

首先,监控能证明贺某报警后仍与王大爷激烈争吵,虽然没有肢体冲突,但作为成年人,明知对方是老年人,应该预见激烈争吵可能引发身体不适,这就存在一定过错。其次,王大爷本身有多年高血压病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管好自己的情绪,是导致悲剧的主要原因,所以要承担主要责任。

最关键的是家属放弃治疗这个点,法院认为这是理性选择。医生已经明确说康复无望,还可能成为植物人,家属结合经济情况做出决定,并没有不合理扩大损失。而且从争吵晕倒到放弃治疗再到死亡,时间上是连续的,没有其他因素打断,所以认定争吵和死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其实类似的案子之前也发生过,江苏曾有一起电动车相撞后争吵,一方心源性猝死的案件,法院最终判争吵方承担5%的责任。还有甘肃的案子,儿子和父亲肢体冲突诱发心脏病死亡,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些案例都说明,言语冲突看似小事,一旦引发严重后果,都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从法律角度看,这起案子的核心是“过错责任”和“因果关系”。贺某的过错在于没有控制好情绪,和老人激烈争吵;而王大爷的主要过错是忽视自身健康,情绪管控不当。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酌情划分责任,既不让无辜者买单,也不让有过错者免责。

3块钱的停车费,最终酿成两个家庭的悲剧。王大爷的家人失去了亲人,贺某要赔偿7万多,原本都是可以避免的事。这起案子也给大家提了个醒,遇到小事别太较真,尤其是面对老年人或者看起来身体不好的人,退一步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