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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73岁叔叔多年来照顾45岁独身侄子,结果侄子病逝后卡中15万元存款被陆

江苏南京,73岁叔叔多年来照顾45岁独身侄子,结果侄子病逝后卡中15万元存款被陆续转走,叔叔还无法继承遗产。侄子生前曾多次表示将房产留给叔叔养老,可是病情突然恶化才没有留下遗嘱,叔叔报警后,被以“不是法定继承人”、“不属于案件受害人为由”未予立案。网友辣评:亲人无法继承遗产,非亲非故居然能转走遗产!

原来叔叔老葛无父无母,早年离婚后便没有再婚,也没有子女。而他可怜的侄子小葛是独子,没有结过婚,父母也都相继离世,叔侄两人作为世上血缘最亲的人平时也最为亲近。

2023年一个噩耗传来,让本就年轻失去父母的小葛命运更加坎坷,原来他被查出了鼻窦癌。

好在小葛没有放弃自己,努力配合,而在治疗期间叔叔老葛每天都来陪伴照顾,让他十分感动。

可见叔叔每日这么奔波,把自己当做亲生孩子一般照顾,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小葛内心觉得无以为报。

他也深知自己就算努力,也前途未卜,总有一天会离开人世,便想提前安排自己后事,提出把名下的房产在离世后留给叔叔养老。

叔叔看着这个被病痛折磨的侄子,心疼得悄悄擦眼泪。自己照顾侄子不图钱不图回报,全因这是自己世上唯一的亲人,哪能要孩子唯一的房子?

于是他忍着呜咽连忙训斥道:生人哪能安排死后事的?你不要操心太多,会好起来的。

虽然叔叔拒绝了小葛,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这个想法,又多次当面提出把房子赠给叔叔,也都被老葛给回绝了。

还没等房子的事落定,小葛的病情突然恶化,虽然经过各种抢救,却无力回天,最终生命停留在了45岁。

老葛白发人送黑发人,伤心欲绝,但是也只能忍着悲痛处理侄子的后事。

小葛留下了一套房产,抚恤金5万元,以及15万元的存款,老葛觉得自己作为小葛在世的唯一亲人,虽然并不贪图这些钱财,但是也不可能将房子与钱随意丢弃不管,毕竟是孩子留下来的东西,便想把房子变更到自己名下,并且把钱取出来。

而当他查了小葛的银行卡后,发现里面的15万元竟然被陆续转走!这可把他急得团团转,小葛已过世,还有谁能知道密码?这不是被盗走了吧?

老葛连忙报了警,而民警却以“不是法定继承人,不属于案件受人”为由没有立案。

侄子的钱被别人转走,报警是理所当然的事,却因为自己不是受害人就不能立案了?小葛已经离世,哪能要求过世之人来报案呢,太荒唐了吧!

没想到这才是他碰到的第一个壁。后面当他去做房屋变更时,对方竟也是以同样的说法,以老葛没有侄子遗嘱为由,拒绝了老葛的变更请求。

老葛傻了眼了,小葛生前已经多次提出过要把房子留给自己,却没曾想因为病情突然恶化才没留下遗嘱,早知道当初自己就应该随了孩子的意了。

现在房子与钱不能给自己还能给谁?世上都没有其他亲人了,要是就这样充了公可怎么对得起侄子?

后续民政局成为了小葛的遗产管理人,老葛一气之下把民政局起诉了,要求分割遗产,这场侄子遗产争夺战就此打响。

很多人看到这里也是气得垂首顿胸,这也太天理难容了吧?钱丢了,就因为人去世了就不用管了?更有网友辣评:亲人无法继承遗产,非亲非故居然能转走遗产!

那么,相关部门对小葛的遗产处置是否越界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为,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老葛作为小葛的叔叔确实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局、存钱行等有权拒绝办理相关业务。

但是,小葛这种特殊情况就没有办法了吗?

我国法律对于这种情况也有特定的温情条款,根据《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了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老葛与小葛相依为命多年,在小葛患病期间全程照料,送饭操办后世,尽了一点的抚养义务,而且小葛也多次口头上表达了赠与意愿,老葛完全可以起诉主张酌情分割遗产,法院也可以据此判其分割房产或部分财产。

对于卡中钱被盗转的事,民警虽然以老葛不是法定继承人,不属于直接受害人为由不予立案,但是在遗产分割定夺后,老葛取得了相关继承权,就可以再次申请立案了。

看来遗嘱很重要呀,大家对此事又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