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研究生男子在学校超市内,紧贴一个穿裙子的女生,手里的手机对着女生的裙底偷拍,有人发现后拍下证据并立即上前制止,要求男子当场删除照片,男子被抓个现形,辩称自己是校外人员,结果经过证实,男子为该校研究生,并且已经拟录用公务员,结果这事闹大了,男子傻眼了!
5月11日下午5点50分,某大学内的超市内人来人往,热闹又杂乱。
一名女生穿着短裙,正站在水果区挑水果,毫无防备。
她身后,顾某身戴着口 罩,穿深蓝色短袖,黑色短裤悄悄站在身后,跟女生贴的很近。
而顾某手里的手机,对准女生的裙底在偷偷拍摄。
他以为人多眼杂,不会有人发现,可偏偏有人眼尖,余光瞥见了他不正常的姿势。
立马拍了张照片留下证据,随后立即冲了上去,一把按住顾某拿手机的手,大喊一声你在干嘛?
这一喝,周围人瞬间围了过来,顾某当场慌了,脸涨得通红,手都在抖。
被抓了现行,铁证如山,他第一反应不是认错,而是撒谎。
张口就说自己是校外人员,来学校打球,渴了想买瓶水而已。
周围的人根本不吃他那套,要求他立刻把所拍视频删掉。
谎言被戳穿后,顾某乖乖删掉了手机里的偷拍内容。
被偷拍的女生又气又怕,当场报了警。
后来有人把顾某的行为发到学校群里,让同学们注意安全。
眼看事情闹大,顾某彻底慌了神,开始疯狂求饶。
他私下找曝光的同学求情,字里行间全是自私和恐惧,没有半句对受害者的歉意。
他说:求你别传播了,再传下去我就完了,我父母年纪大了,受不了打击,放我一条生路吧。
还一个劲求着要当面道歉,卑微又可笑。
可事情已经远远超出他的预料,很快就有人扒出顾某是本校的研究生,而且前段时间已经被拟录为公 务 员 。
随着事情闹的越来越大,校方,警方,待入职单位全都介入调查。
经过调查,顾某在校内偷拍他人隐私情况属实,情节严重,学校直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待入职单位那边也表示,已经关注到此事,在启动核查,会严格按照公 务 员 录用规定处理,绝不姑息。
警表示现在已经依法介入调查,偷拍行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等待他的可能是拘留和罚款。
事后还有人称顾某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本科时就曾偷拍过舍友,被发现后没受到重罚。
没想到这次变本加厉,直接在公共场所偷拍女生裙底,彻底把自己玩完了。
回头看,一个能考上名校研究生,考上公 务 员 的人,智商绝对没问题,但偏偏在人品二字上,烂得彻底。
寒窗苦读十几年,好不容易走到人生巅峰,却因为一念之差,亲手毁掉了自己的前程。
只能说他这种极度自私的人,根本不配当研究生,更不配当 公 职 人 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原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裙底属于隐私部位,顾某拿手机朝下拍,属于偷拍隐私,最少可对其拘留5–10天并罚款。
幸运的是他没有把视频发出去,如果发出去,那就直接触犯刑法,丢的可不止是工作学业和脸面这么简单。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