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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78岁的老人有家不回,在超市的员工通道里住了10年。老人每天怀里揣着整捆的

上海,78岁的老人有家不回,在超市的员工通道里住了10年。老人每天怀里揣着整捆的现金,可没人照顾他,邋里邋遢,胡子都长到胸口了,让人看着就可怜。后来一女子出现在老人身边,给他洗头送饭,照顾的很好。老人决定让女子给自己养老,还要把唯一的房子过户给她。但老人多年没联系的儿子突然出现了,他坚决反对,还把老人给起诉了。这时老人才发现房子早已经不在自己名下了,那女子还愿意给老人养老吗?

上海一位78岁的男子叫强明,强老伯虽然身体不错,行动也便利,但是这10年来,他的生活看着就让人心酸。

事情还要从2000年说起,那年强老伯和妻子离了婚,他一个人住在母亲留下来的20平米的小房子里。

房子确实有点小,还陈旧的不像样子,时间一长,强老伯也不愿意住在里面了。

儿子和自己常年没有来往,他越来越害怕,万一自己在家里有个意外,都没人知道。

2016年左右,强老伯开始在外流浪。他看好了一家大型超市,那里的人流大,人多的地方才让他感到踏实。

强老伯白天就在超市周围闲逛,晚上就住在超市的员工通道里。他用栈板和废弃的货架给自己搭了个床。

每天早上4点半,有人来上班了,他就得起床,赶紧把自己的东西隐藏好,他怕让人家给扔了。

晚上卷帘门放下了,他再把东西翻出来用。

强老伯并不缺钱,身边的电子产品一样不少,每天都在怀里揣着两捆钱,合计10万块,有这些钱在身上,他觉得自己活的有底气。

可生活上缺少陪伴和照顾,时间一长,强老伯变得邋里邋遢,胡子都长到了胸口。

他的这个样子,本来大家都习惯了。可后来,人们发现强老伯越来越精神,不但剃了胡子,洗了头发,人也胖了很多。

原来,在2021年的时候,强老伯的身边多了个黄女士。

黄女士50多岁,一家人1991年从山东来上海打拼,她曾做过家政。

黄女士来超市遇了强老伯,鸡窝一样的头发,满脸的胡子,看到这样的老人,黄女士心里很不是滋味。

从那以后,黄女士开始照顾强老伯,给他整理个人卫生,还给他定时送饭。

身边多了个人照顾,强老伯精神头足了,他认为黄女士很善良,打心眼里感激她。

强老伯信得过黄女士,在2023年的时候,他提出让黄女士给自己养老,说只要她同意,自己把房子更名给她,就连自己的积蓄和退休金都交给她。

这几年下来,两个人的感情就像父女一样,黄女士同意了。

强老伯出钱,黄女士出力,看上去很合理,但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

2024年底,强老伯和黄女士签定了扶养协议后,去办理意向监护公证。

结果根本办不下来,两个人都傻眼了。

原来,当初强老伯和前妻离婚的时候,写明房子归前妻所有。

强老伯儿子得知父亲要把价值100多万的房子过户给外人,还要把存款和养老金对给出去,当时就炸了。

儿子怕他受骗,为了保住房子,起诉了强老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在协议上写明,房子给了前妻,那房子不属于自己了。

现在前妻离世了,房子第一顺位继承人是他儿子,房子还是不属于自己。

一二审都判了,房子归儿子所有。

这个结果让强老伯意想不到,现在再让黄女士给自己养老,都不知道拿什么报答人家了。

强老伯的儿子表示,其实他不想让父亲在住在外面,他提出来,自己把房子重新装修,给强老伯继续住。但强老伯不肯回去。

儿子又说,可以把房子租出去,租金给强老伯,还放弃了继承强老伯财产的权利。

儿子说,就是怕父亲被骗,现在把房子,存款和退休金都给外人了,等到他需要照顾的时候,就会落得人财两空。

可这些话,强老伯一点听不进去,他提出来,自己现在年纪大了,让儿子出请保姆的钱。

儿子也不肯,说自己工资8600,还要还房贷车贷,就所剩无几了。而强老伯退休金6000多,还有存款,无论请保姆还是去养老都够了。

父子两个谁也不肯退让,一直僵持着。

强老伯没了房子的产权,心情很消沉,黄女士怕他想不开,把他接到了自己家里照顾。

但黄女士现在也很纠结,当初扶养协议和意定监护上写好的,房子过户给自己,现在房子没了,监护还要不要继续?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强老伯其实心里不糊涂,这么多年他知道谁才真的对自己好,一次洗头,一顿热乎乎的饭菜都胜过那冰冷冷的20平小屋。

强老伯意识很清醒,他现在为自己指定自己的监护人,合法合理。

儿子与强老伯二十年没来往,后来又对簿公堂,让强老伯彻底失望了。

老人年纪大了,更多需要的是陪伴和关心,至于财产,谁对他好他就给谁。

你认为强老伯的做法合理吗?对此事你还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