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衡水景县人,前段时间与他一起开饭店的女合伙人发生了关系后,女合伙人要求他归还买本田雅阁的欠款 15 万,我朋友可能觉得他俩是情人关系,这么密切,没太在意,也没当回事。
因为他们两个在一起开饭店很多年了,也认识很多年了,关系不一般,所以就没给她。
后来对方直接报案了,我哥们被抓了,他的家人也来北京了。准备愿意给女方赔这些钱,要求女方出具什么谅解书。
我告诉他的家人,没什么用,写了谅解书该判也得判。管不住自己,遇上这种情况就得认倒霉,没办法。做人你对别人不讲究,别人对你也又不讲究。我觉得人心就是相互的,你们觉得呢?我估计我哥们最少得坐几年啊!真让人痛心不已。
这到底是谁的错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