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残疾女子两审败诉,母亲857万存款、5套房产,悉数赠予舅舅。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落槌,驳回女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这场遗产纠纷的核心,是举证缺失与赡养照料事实的认定分歧。
范某甲另案起诉的遗产继承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该案未涉及遗产归属,仅就刘女士主张的不当得利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期间,重点核查了范女士订立遗嘱的全过程及相关证据。
范女士生前两段婚姻均丧偶,仅与第一任丈夫育有女儿刘女士。
刘女士自幼肢体残疾,生活无法完全自理,需他人照料。
范女士生前积累了丰厚家产,含多套房产、大额存款及金银首饰。
她曾提前赠予刘女士100万现金和3套估值160万的商铺。
2023年范女士确诊重病后,便开始委托弟弟范某甲处理身后事宜。
范某甲庭审中提交了多份证据,佐证自己对姐姐的照料事实。
其中包括范女士住院期间的护理记录、医疗费垫付凭证等。
还有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证实范某甲长期照料姐姐生活。
范女士化疗科管床医生郭某,也出庭证实其订立遗嘱时神志清醒。
2023年6月19日,范女士在两名律师见证下签署书面遗嘱。
遗嘱全程有录音录像,明确遗产全部由范某甲继承,流程合规。
遗嘱同时约定,范某甲需承担刘女士后续的生活与医疗资助义务。
范某甲当场签署承诺书,明确表示会履行相关资助责任。
范女士病逝后,刘女士得知遗产分配方案,随即提起诉讼。
她起诉范某甲及其子范某乙,要求返还全部遗产并赔偿精神损失。
刘女士主张范某甲母子胁迫母亲立遗嘱,涉嫌不当得利。
但庭审中,她未能提交任何有效证据佐证自己的主张。
法律实务中,主张遗嘱无效需提供直接证据,口头质疑不具备效力。
刘女士还要求返还金银首饰等物品,因无证据支撑未获法院支持。
一审法院认定遗嘱合法有效,驳回刘女士大部分诉讼请求。
仅判决范某甲返还范女士生前使用的旧手机,供刘女士留作念想。
此前范某甲曾申请宣告刘女士无民事行为能力,被法院驳回。
法院确认刘女士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其诉讼诉求具有合法主体资格。
刘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全面核查证据,重点核实遗嘱效力与照料事实。
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当庭维持原判。
法院明确,精神损害赔偿与本案不当得利案由分属不同法律关系。
范某甲支取的300万元转至其子账户,被认定为范女士生前赠与。
该笔款项的赠与行为,有范某甲庭审自认及相关转账记录佐证。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可自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
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的,可获得相应遗产处置权益。
目前,刘女士仍未接受判决结果,情绪始终处于低落状态。
她依靠母亲早年赠予的商铺租金和存款维持基本生活。
其肢体残疾状况未改善,日常仍需亲友轻微照料,行动不便。
刘女士表示,会持续关注范某甲另案的遗产继承诉讼进展。
她未明确表示是否继续维权,但始终不认可遗嘱的合理性。
范某甲正逐步推进遗产过户、存款支取等相关手续。
他暂未履行遗嘱中承诺的资助义务,相关情况有待观察。
范某乙自案件审理以来始终未露面,未作出任何公开回应。
该案也提醒公众,遗产继承中,举证是关键,照料义务影响分配。
信源:女子病逝留下巨额遗产,弟弟获857万元女儿仅获一部手机,法院披露详情-长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