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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的透彻,不生孩子还不能领证?湖北,男女感情很好就同居了,男方还给了30万元彩礼

渣的透彻,不生孩子还不能领证?湖北,男女感情很好就同居了,男方还给了30万元彩礼,并且跟女生举办了婚礼。同居后女生一直想要去领证,谁知道男子不肯,非说“你先给我生个孩子才能领证”,听到这话,女生内心感觉怪怪的,二人之间的信任也破裂。后来男子想要亲密一番,女子也不肯了,男子就以此为由提出分手,还让女生全额返还彩礼钱。

男子后来看到女生一直不肯跟自己亲密,他就说:分手吧,你应该履行夫妻义务,要了钱,还不肯跟我好?

(浪涨新闻5月13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说实话,这个男的,真的是渣的透透的,女人不给自己生孩子,就不肯领证?

家住湖北黄石的吴先生,跟女友李女士相爱一年,后来二人感情逐渐稳定,就准备一起同居生活。

同居之后,双方父母也表示,想要给两个孩子准备一下终身大事。

男方家也比较有诚意,一下子就拿出了30万元的彩礼钱,交到了女方的手里,并且还给俩人热热闹闹的举办了婚礼。

举办完婚礼后,男方的父母也跟儿子表示:儿啊,你们也得抓紧造人啊,我们可等着抱白白胖胖的大孙子呢!

听到这话,吴先生心中也明白了,父母的意思,肯定是要女友赶紧生孩子呢。

而女友李女士此刻似乎并没有这个心思,表示想要再玩两年,等到经济稳定了,再考虑生孩子也行啊。

看到女友的态度,吴先生不开心了。

不开心的同时,吴先生内心也开始憋招,就想要催促一下女友,给她使把劲,总之,就是得给自己生个孩子出来啊。

李女士一开始也还以为男友也就是跟自己提提这件事而已,没想到,后来男友的态度,逐渐就强硬起来。

因为,举办婚礼之后,男方不肯跟自己领证。李女士心想:为啥不领证啊,就这样无名无份的同居。

于是李女士就多次跟男友表示,想要去领取结婚证。

而这个时候,轮到吴先生掌握话语权了:要领证是吧,先给我生个孩子出来,生完孩子,再去领证!

这话一说,李女士瞬间感觉很无语。

这是什么想法啊,就是不生孩子,这个证就不领了吗?这个婚礼举行的,还有啥意义哦!

想到此,李女士就暗搓搓的开始生气了,一言不合,就跟男友产生了争执。

两个人也因为这次沟通,逐渐对彼此丧失了信任度,关系逐渐的崩塌。

后来吴先生提出想要亲密一下,李女士也多次拒绝,表示,不会再同房了。

到最后,吴先生也受够了,指出李女士的不是:长期拒绝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不给同房,因此,二人准备分手。

另外,吴先生还提出,请李女士务必要全额返还之前给出的30万元彩礼钱!

听到这个诉求,李女士表示,错误又不在自己,凭啥退钱。因此,说啥都不答应。

看着女友态度坚决,吴先生直接就一纸诉状,将李女士给上诉了。

相关部门介入审定之后,也了解了大致的情况。

审理时认为:男方提出强硬的态度,“必须要生育子女才能领证”,想要以此作为登记的前提条件,已经严重违背了良俗,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总之,认定男方存在过错,综合判定,女方仅需要返还15万元的彩礼钱即可。

《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婚姻自由,婚姻家庭编基础原则在于,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另外,《民典法》第一千零四十二条也有所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本案中的男子,强行要求女子“先生育子女再去领证”,这个说法的提出,已经严重干涉了婚姻的自由,构成非法附加条件,严重违反本法条规定。

《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七条规定:未登记结婚证,共同生活并且没有子女、无怀孕,一般需要返还部分。

如果一方存在明显过错的,将会大幅降低返还比例。案件中的男子有权要求返还,但是不能全额退还,因为男方存在过错,也涉嫌违法,因此会大幅降低比例。

都什么年代了,还把女生当作生育工具。

生孩子可以,但是不能作为强行的条件,缘分到了,孩子自然就会来了。

对于这个案件,您作何看法呢?

案源:浪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