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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女子母亲因病去世,却留下遗嘱将857万和5套房产留给自己的弟弟,女子得

辽宁鞍山,女子母亲因病去世,却留下遗嘱将857万和5套房产留给自己的弟弟,女子得知此事崩溃,自己本就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花销很大,不懂母亲为何不留给自己,明明自己才是她亲生,于是一气之下把舅舅一家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归还所有遗产,并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舅舅一家却不认同这个说法,并拿出证据证明,万万没想到,案子经过两审最后这样判了!

母亲范女士早年离婚,刘某从小跟母亲相依为命。

可偏偏刘某从小还就落有残疾,常年要吃药,连生活都不能完全自理。

母亲一直拼命赚钱,就是想给自己留有保障,后来越干越大,慢慢有了不少积蓄,还买了几套房子。

本想着以后母女能个安稳的依靠,可谁知道,母亲却查出了重病,一下就垮了。

生病之后,母女二人的生活彻底乱了,母亲自己连下床都费劲,别说照顾自己。

这时候,她的弟弟,也就是刘某的舅舅,主动站了出来。

从很母亲生病那天起,舅舅和舅妈几乎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母亲身上。

送她去医院、陪她化疗、给她做饭擦身,端屎端尿,没日没夜地守在病床前。

母亲住院的那些日子,刘某因为自己也身患多种疾病,别说照顾她了,连去医院看她都做不到。

反而是这个舅舅,成了母亲唯一的依靠。

母亲范女士躺在病床上,看着弟弟忙前忙后的样子,心里早就打定了主意。

她知道自己撑不了多久了,女儿虽然可怜,但这些年她早就提前给女儿安排好了后路,

前几年,她给了女儿刘某100万现金,还有三套商铺,光商铺估值就有160万。

她认为这些钱足够女儿请保姆、吃药看病用很久。

她怕自己走了之后,女儿没人管,特意在遗嘱里写道:如果女儿以后的生活费、医药费不够,弟弟要负责资助她。

而她剩下857万存款和5要房子,及所有值钱首饰,她想留给弟弟。

她觉得,是弟弟陪她走完了人生最后一程,这份情,她只能用这些钱来报答。

为了怕以后有纠纷,范女士特意找了律师,在全程录音录像的情况下,亲手写下了遗嘱。

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弟弟弟媳对我多年照顾,近期我患重病更是不离不弃,为避免纠纷,我去世后,所有遗产全部归弟弟继承。

写完之后,她认认真真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没过多久,母亲几去世了,舅舅拿着遗嘱,把母亲留下的857万和5套房子都过户到了自己和儿子的名下。

刘某得知此事后,直接就炸了,她觉得舅舅就是在骗她母亲的钱。

她一口咬定,这份遗嘱肯定是舅舅逼着她母亲写的,根本不是她母亲的真实想法。

她拿着起诉状,把舅舅和表弟一起告上了法庭。

要求拿回857万存款和利息,还要舅舅把5套房子的钥匙、证件、金银首饰全还给她,甚至还索赔了5万块的精神损失费。

最后还有母亲的一部手机也要要回,那里的聊天记录是母女间的回忆,

舅舅见状,二话没说直接拿出了所有证据:律师的见证材料,全程录音录像,母亲范女士的亲笔签名的遗嘱。

同时还有这么多年照顾范女士的病历;缴费单,医院的陪护记录,清清楚楚。

一审法院审理之后,认为舅舅和表弟支取范女士前银行款项,不构成不当得利,刘某主张利息诉求不予支持。

范某甲管控的款项已转为遗产,且遗产纠纷已另案起诉,本次不作处理。

本次为不当得利纠纷,属债权范畴,刘某主张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与本案没有直接关系,不予处理。

最后法院判决:只支持了刘某要回那部手机的请求,剩下的所有诉求,全被驳回了。

刘某不服,提起上诉,结果二审维持原判。

称范女士的遗嘱,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是她真实的意思表示,她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舅舅拿这些钱没有任何问题。

这个结果出来之后,有人骂范女士狠心,说她连亲女儿都不管。

也有人说,范女士早就给女儿留了钱和商铺,够她花了,舅舅照顾了她最后一程,拿这些钱没毛病。

有人说也许大家都误会了,她不是不爱女儿,只是她知道,自己走了之后,只有弟弟能管女儿。

她把钱给弟弟,其实也是想让弟弟看在钱的份上,以后别不管她的女儿。

女儿可能一直都没想明白,她妈妈不是没给她留活路。

她只是用自己的方式,给她铺好了以后的路,只是这条路,她现在还看不懂。

《民典法》第1133条:自然人可以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c可以把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赠与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

范女士的钱和房是她个人财产,她爱给谁给谁,没有规定必须留给女儿。

同时还有范女士亲笔写、签名、日期全有,还找了律师、全程录音录像,形式100%合法,不是被胁迫。

舅舅本就属于法定第二继承人,遗嘱给他完全合理合法。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