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了中年再看广州这个产假官司,
最大的庆幸,
是终于有公司敢把“潜规则”摆到台面上了。
这话听着刺耳,
但你细品,
是不是这个理?
以前这种事,
全是暗箱操作。
你一怀孕,
领导就找你谈心,
说公司最近资金紧张,
产假期间先按最低标准发生活费,
等你回来上班再补差额。
结果呢?
等你休完产假抱着孩子回来,
要么你的岗位早就被人占了,
要么补钱的事人家绝口不提。
你敢闹?
直接给你调去扫厕所、搬东西,
变着法逼你主动辞职。
谁也没留下白纸黑字的证据,
最后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
这次这个公司,
真是蠢得可爱。
人家生育前月均工资8500,
怀孕了非要逼人家签什么《产假协议》,
明明白白写着产假每月只发2500,
还停发所有其他福利。
以为签了字就有了尚方宝剑,
没想到人家生完孩子直接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法院也没惯着,
直接判这份协议无效,
要求公司全额补足产假工资差额和生育待遇。
有人说这个员工太不懂事,
现在大环境不好,
公司也不容易,
互相体谅一下不行吗?
我听到这话就火大。
公司难,
难道打工人就不难吗?
一个孕妇,
挺着大肚子熬到九个月才休产假,
生完孩子还要没日没夜带娃,
2500块钱够干什么?
连一罐好点的奶粉都买不起。
我们中年人谁不是上有老下有小,
一分钱都恨不得掰成两半花。
公司要是真难到连产假工资都发不起,
那就别开公司别招人啊。
既然招了人,
就得按法律的规矩来。
最可笑的是,
很多公司至今还抱着这种侥幸心理,
觉得只要员工签了字,
什么违法的事都能合法化。
殊不知,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
签得再工整也是废纸一张。
这次广州中院的判决,
就是给所有耍小聪明的公司,
狠狠甩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我劝所有打工人,
尤其是我们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
以后再遇到这种欺负人的事,
别忍,别怂,别不好意思。
法律从来不是摆设,
你的合法权益,
只能靠你自己去争取。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