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子公司出人命只给红色警示,这个处罚轻了还是重了?
深圳官方刚通报的处理结果,网友吵翻了
5月14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官网的工程建设服务板块。
挂出了一则醒目的红色警示通报,瞬间引发行业震动。
涉事的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妥妥的央企背景,本该是安全管理的标杆企业。
警示事由写得明明白白:发生安全事故一起,造成一人死亡。
警示期限从5月14日起,整整3个月,到8月13日才结束。
红色警示在深圳建筑圈就是"红牌罚下"的意思。
期间企业不能参与任何新项目投标,相当于被按下业务暂停键。
有工人透露,事故发生在高空作业环节。
防护措施不到位是主要诱因,现场救援都来得措手不及。
家属赶到时哭得撕心裂肺,反复追问"安全措施都去哪了"。
工友们说,遇难者是家里的顶梁柱,出事前还在计划给孩子报暑假班。
深圳的红色警示制度很严格,发生亡人事故一律3个月警示。
这是明文规定的硬标准,谁都不能例外。
个人观点:央企更该是安全生产的表率,而不是事故高发地。
3个月不能投标确实疼,但比起一条人命的重量,这点代价是不是太轻了?
安全生产不是口号,是每个工人背后的家庭期盼。
从根源上杜绝隐患,才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
你觉得3个月红色警示+经济处罚,对这家央企的处罚足够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