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5岁女孩私处莫名肿痛难忍,母亲急忙带着女儿前往医院。医生确诊为前庭大腺脓肿,当场要求住院,全麻手术,可能还要造口。母亲心里七上八下,女儿连对象都没有,哪能随便在私密部位动刀子!为了安全起见,母亲当即带着女儿换了家医院检查。没想到医生一看,说问题不大,吃点药就行,只开了4元钱的药,母亲半信半疑,又换了两家检查,都说吃点药就行,女孩吃了几天药真就完全好了,母亲既高兴又后怕,觉得第一家医院纯属小病大治,要求退费道歉,可对方的态度,让她无法接受!
朱女士突然接到女儿的电话,说下身莫名肿胀,疼痛难忍连走路都费劲,她一刻不敢耽搁,带上女儿直奔医院。
起初女儿以为只是普通发炎,忍一忍就能好转,可没过多久,痛感越来越强烈,实在扛不住,才给母亲打了电话。
本以为只是简单的炎症,涂点药消消炎就能好,可接诊医生的诊断结果,直接让母女二人慌了神。
医生经过检查后,确诊女孩患上了前庭大腺脓肿,要住院治疗。
朱女士不敢怠慢,交了3000元押金,紧接着医生给出治疗方案,手术,要全麻,术后还可能做造口处理。
朱女士当场就慌了,自己的女儿才25岁,连男朋友都没有,还未婚嫁,平白无故在隐私部位动刀。
不仅会留下创伤,后续恢复、心理影响、生活影响都无法预估,为人父母,最见不得孩子遭罪。
朱女士越想越不对劲,一个普通的肿痛,怎么就严重到必须手术的地步?
她心里满是疑虑,压根不愿意让女儿接受手术。为了稳妥起见,朱女士当即决定,带着女儿到别的医院再重新检查。
为了避免误诊,朱女士格外慎重,先后带着女儿辗转了三家不同的医院复诊。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三家医院的检查结果和治疗建议高度一致,彻底推翻了第一家医院的手术方案。
多名医生均表示,女孩的前庭大腺脓肿症状轻微,完全没有达到手术标准,根本不需要开刀。
这类轻症只需要简单药物消炎、对症治疗即可痊愈。
医生随后为女孩开具了对症药物,所有药品总价仅仅4元钱。
回家之后,女孩按照医嘱按时用药调理,短短几天时间,肿痛彻底消退,所有不适症状完全消失,身体彻底恢复健康。
看着彻底痊愈的女儿,朱女士心里百感交集,又庆幸又后怕。
她无比庆幸自己当初没有盲目听从第一家医院的安排,没有一时糊涂让女儿做手术。
如果当初轻信医生的话,女孩就要白白承受全麻手术的痛苦,身体留下不可逆的创伤,平白遭受无妄之灾。
悬殊的治疗结果,让朱女士彻底看清了第一家医院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的问题。
仅仅四块钱就能治好的小毛病,却被刻意夸大病情,忽悠患者开刀手术,其中的心思不言而喻。
朱女士又气又恼,当即找到最初就诊的医院,要求对方退还相关检查费用,并为过度诊疗的行为公开道歉。
不料对方态度还十分敷衍,互相推脱,不拒绝也不接受,就这么耗着。
朱女士咽不下这口气,找记者帮忙,5月14日,有负责人出面回应,还强调手术能根治,吃药是临时康复,易复发。
没想到5月15日,朱女士突然接到院方电话,不仅诚恳道歉,还退还全部费用。
有人觉得,幸亏朱女士多了个心眼,多次复查女儿幸免遭罪。
也有人认为,可能去第一家医院时严重,打针消炎后见好,赶巧吃几片药就好了。
《民法典》第1227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 。
朱女士表示,多家医院一致认定,女孩只是轻症前庭大腺脓肿,未达手术指征,4元药即可治愈。
第一家医院直接建议全麻手术,还可能造口,属于小病大治,属于过度医疗,患者有权要求退还已交费用。
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