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做局了?广东东莞,男子入职几年,工资没涨,活还越来越多,他实在受不了便选择跳槽,谁知,顺利通过新公司面试并拿到了正式Offer。他觉得稳了,便满心欢喜果断辞职,本以为马上就能升职加薪,万万没想到,入职前三天,新公司突然说编制调整,他应聘的那个职位取消了,他不用再办理入职。两头失业的男子瞬间懵了,他怀疑自己被两家公司做局坑了。男子不甘心,将新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洪某在原公司干了好几年,一直不温不火,工资没涨过多少,活儿倒是越压越多。
眼看着每天加班越来越多,拿到手的却少的可怜,洪某实在觉得憋屈,便想换个地方试试。
偶然间,他看到一家公司开出的待遇不错,岗位也跟自己的专业对口,就顺手投了份简历。
没想到对方反应挺快,当天就约了面试,洪某抓住时机,没想到,面试过程出乎意料地顺利,HR问的问题他都答得上来。
果然,没过几天,录用通知就发到他邮箱了。白纸黑字写着岗位、薪资、入职日期,公章盖得清清楚楚。
洪某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高兴的彻夜难眠,终于不用再受原来领导的气了,工资还涨了一截。
随后,他第一时间向原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领导也爽快,很快通过了他的离职申请。
从找工作,到离职,整个过程出奇意外的顺利,洪某觉得自己那段时间,简直是运气爆棚。
可是,让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距离入职只剩三四天的时候,新公司突然通知,说因为岗位编制临时有调整,他应聘的那个职位暂时取消,他不用过去入职了。
洪某瞬间懵了,offer都收到了,辞职手续都办完了,这不是明白的坑人吗?太不地道了。
他越想越不对,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他怀疑,是原公司跟新公司串通好,故意把他从老东家“钓”出来,让他主动辞职,省了裁员的补偿?
但是,这只是猜测,他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他不甘心就这么被人耍了,于是开始翻出所有聊天记录、邮件截图、录用通知,将新公司告上了法庭。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洪某和新公司还没签正式劳动合同,但公司发的offer白纸黑字盖了章,属于明确的缔约承诺。
洪某正是信了这份承诺才辞掉旧工作,结果公司临时以编制调整为由毁约,完全是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必须为洪某的失业损失买单。
最终,法院结合洪某原来的工资和求职空窗期的时长,判新公司赔偿他9436.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