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监狱来的妈妈》,不是反对一个人重新做人,而是反对把犯罪洗成苦难,把杀人改成失手,把判决扭成获奖叙事。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真正让我警惕的,不是《监狱来的妈妈》拿了奖,也不是它准备上映,而是这样一个画面:一个已经死去的人,永远沉默;一个造成他死亡的人,却可以站在镜头前,重新讲述那场死亡。
这才是最刺痛人的地方。
我反对这部电影,不是反对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生活。一个人服刑之后,当然可以回归社会,可以工作,可以重新开始。但重新开始有前提:不能把过去的罪,包装成今天的苦难勋章。
根据公开裁定书,2009年4月,赵晓红,也就是后来的赵箫泓,与丈夫张勃因琐事争吵厮打。之后,她拿起水果刀刺向张勃胸部,造成其主动脉根部破裂、心包填塞死亡。法院最终认定其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这份判决书的分量,远远重过海报、文案、奖杯和掌声。
如果法院认定的是长期家暴后的反杀,那电影当然可以拍成女性困境,公众也自然会同情她。可现在的问题是,电影宣传中最容易打动人的叙事,偏偏变成了“遭受家暴、反抗失手、母亲重生”。这就不是普通艺术加工了,而是把案件的道德方向盘拆下来,重新装到了另一个方向。
艺术可以虚构细节,但不能篡改善恶坐标。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赵箫泓不是旁观者,也不是演员饰演虚构人物,而是案件当事人本人出演。也就是说,一个真实案件中的加害者,亲自参与了自身故事的再叙述,并且借此走向电影节、奖项和聚光灯。
这就出现了极其荒诞的一幕:杀人者可以拿自己的犯罪经历重新加工,死者却连一句反驳都说不出来。
张勃不是电影里的工具人,不是推动女主命运转折的剧情装置。他是一个真实存在过的人,是别人的儿子,也是孩子的父亲。他的人生停在了那一晚。可多年以后,当镜头亮起,当掌声响起,当舆论开始讨论“女性困境”“母亲重生”时,他反而被推到了故事阴影里。
这公平吗?
所以,这部电影最该被追问的,不是“女性能不能被看见”,而是“死者还能不能被尊重”。
我也反感拿“反家暴”给它遮羞。反家暴当然重要,真实受害女性当然应该被保护。但正因为反家暴重要,才不能允许任何人把它变成包装犯罪的流量密码。
若一个没有被法院认定为长期家暴的杀夫案,最后被宣传成“反抗家暴的母亲重生”,真正被伤害的,反而是那些真实遭受家暴的女性。因为它会消耗公众对家暴控诉的信任。以后再有人站出来求助,旁人会不会多问一句:“这会不会也是包装?”
这才可怕。
它表面上是在替女性发声,实际上可能是在透支反家暴议题的公信力;它表面上讲母亲困境,实际上可能在用母亲身份稀释杀人事实;它表面上讲重生,实际上却让死者又死了一次。
我一直觉得,中国观众现在真的变了。过去,一部片子只要在国外拿奖,很多人就会觉得高级、深刻、先锋,甚至看不懂也不敢质疑。可现在不一样了,大家会查判决书,会看证据链,会问一句最朴素的话:你得奖归得奖,事实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
这就是进步。
国外奖杯不能自动洗白伦理问题,所谓女性表达也不能天然压过死者生命,所谓母亲重生更不能让人忘记那把刺向胸口的刀。
所以我反对《监狱来的妈妈》,不是反对一个人重新做人,而是反对把犯罪洗成苦难,把杀人改成失手,把判决扭成获奖叙事。
一个社会最基本的底线就是:再动人的故事,也不能凌驾于事实之上;再高级的镜头,也不能替一把刺向胸口的刀开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