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初中生偷花2200元买手机,家长要求全额退款遭拒!店家:录了免责视频
济南槐荫区法院已介入协调一起消费纠纷:一名初中生瞒着家长花2200元买了二手手机,家长要求全额退款被拒,店家坚称已让孩子录了“免责视频”,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今年五一假期。济南市民王先生上初中的孩子,此前曾向妈妈提出想买新衣服,未能得到同意。孩子的姥姥心疼外孙,便给了他3000元现金,可孩子并未用来购置衣物,反而悄悄留了下来。
这笔来自姥姥的零花钱,成了孩子私自消费的底气。正值青春期的初中生,虚荣心和攀比心悄然滋生,看着身边同学都有新款手机,自己心里越发羡慕。他悄悄藏好这笔现金,心里早早盘算着,要偷偷买一部属于自己的手机,不用再羡慕同学,也能私下刷视频、玩游戏。
假期期间,孩子独自外出闲逛,径直走进了当地一家二手手机门店。店员看着眼前稚气未脱、明显还是学生模样的少年,没有第一时间核实其年龄,也没有主动联系家长确认消费意愿,反而正常接待、推荐机型,最终孩子当场支付2200元,购入一台二手手机。
真正引发争议的关键,就出在店家的操作上。交易完成前后,店家特意让这名初中生当场录制了一段免责视频,视频中孩子亲口表示,购机是自己自愿的行为,且已经征得家长同意,后续不会找商家退款扯皮。店家本以为这段视频是完美“护身符”,能彻底规避后续纠纷,没想到短短十天后,这场精心设计的自保操作,直接引爆了消费矛盾。
孩子购机后的十天里,一直小心翼翼隐瞒这件事。他白天正常上学,晚上趁着家长熟睡偷偷玩手机,自以为能一直瞒天过海。可纸终究包不住火,家长很快发现了孩子反常的作息和异常的消费痕迹,再三追问之下,孩子才终于坦白,自己偷偷用姥姥给的钱买了手机。
得知真相的王先生又气又无奈,2200元对于普通家庭不是小数目,更重要的是,孩子未成年,私自进行大额消费本身就不合规。王先生立刻找到手机店,提出全额退款的诉求,可店家态度十分强硬,坚决拒绝全额退款。
店家给出了自己的理由,全程有理有据,丝毫不肯退让。其一,交易是孩子自愿完成,不存在强买强卖、诱导消费的情况;其二,交易前已经录制免责视频,孩子亲口确认家长知情同意;其三,手机属于二手电子产品,售出后已经产生使用痕迹和折旧损耗,十天时间贬值严重,不可能原价退回。
双方为此争执不休,现场协商彻底陷入僵局。王先生无奈之下选择报警求助,民警到场现场调解,尽力撮合双方和解。在警方的协调下,店家做出小幅让步,同意退还1000元,剩下的钱款拒不退还。但这个处理结果,让王先生完全无法接受,在他看来,未成年孩子的私自消费本就无效,店家明知对方是学生仍大额售卖,理应全额退款。
协商无果后,王先生正式通过法律途径维权。5月18日,济南槐荫区法院正式介入这起消费纠纷的协调工作。随着事件发酵,专业律师也针对此案给出权威解读,戳破了店家引以为傲的“免责视频”假象。
从法律层面来讲,八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群体实施的大额、非日常必需消费行为,必须经过监护人同意或者事后追认,交易合同才能生效。
很多商家误以为,孩子亲口录制的免责视频就能代表家长意愿,这是典型的法律认知误区。未成年人单方面的口头承诺、视频声明,完全不具备监护人追认的法律效力,这份购机买卖合同自始至终都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家长明确拒绝追认、坚决要求退款,合同就等同于无效。
不过这起纠纷也并非店家单方面过错,家长同样存在不可推卸的监护疏漏。姥姥一次性给予孩子3000元大额现金,家长却没有及时监管钱款去向,放任未成年人持有大额资金自由支配,这是引发此次纠纷的源头。
因此司法层面的处置原则也十分公允,商家明知消费者是未成年人,未履行核实监护权限的义务,违规完成大额交易,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家长监护缺位、资金管控疏忽,需承担次要责任。最终大概率不会全额退款,也不会只退部分钱款,而是结合手机折旧损耗、双方过错比例,划分责任进行合理退费。
其实生活中这类未成年私自大额消费的案例数不胜数。不少无良商家抱着侥幸心理,利用孩子的认知短板和隐瞒心理,刻意完成交易,再用自制免责凭证规避责任。而很多家长也总忽略对孩子的金钱教育和消费引导,才让此类纠纷反复上演。
这起普通的购机纠纷,看似是钱款争议,实则是商家底线、家庭教育、法律认知的三重警示。商家不能钻未成年人的认知漏洞牟利,家长更不能缺失监护与财商教育,唯有双向约束,才能从根源上杜绝此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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