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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弟弟回家"的梦,碎了!5月22日上午,澎湃新闻报道,广东省高院对"姐姐为亡弟

"带弟弟回家"的梦,碎了!5月22日上午,澎湃新闻报道,广东省高院对"姐姐为亡弟追凶27年"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死缓。

李海玉走出法庭,失声痛哭。她说,她本来想着,如果判了死刑,就能"带弟弟回家了",把弟弟安葬在父母墓旁。可这个愿望,又落空了。

视频里看得人心里堵得慌。1992年,李海玉9岁的弟弟李某平在广东湛江被易某华骗出学校,带到甘蔗园捅死。凶手潜逃27年,改名换姓,人间蒸发。

李海玉1997年初中辍学,一个人走遍多省追凶,甚至和嫌疑人网聊三年多,最终在2020年协助警方将其抓获。一审死缓,她不服;申请抗诉,被驳回;凶手上诉,她等着二审改判。可等来的,还是那三个字:死缓。

法院的理由是,易某华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手段残忍,罪行严重,应当严惩。但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证据,量刑证据存在瑕疵。

综合考量,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说白了,人是他杀的,这没跑;但当年丢了一些关键证据,所以刀下留人。

可我要说,李海玉哭的,不是法律条文,是27年的执念。她为了追凶,两段婚姻都散了,头发没留长过,因为"不复仇不留发"。

她带着父亲的遗照出庭,因为父亲临终前把字条塞给她: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找到凶手,绳之以法。母亲临终前也嘱托她,要为弟弟讨个公道。

她盖了三层楼房,二楼三楼空着没装修,说是给弟弟留的,"弟弟回来了有地方住"。她把自己活成了弟弟的守墓人,可如今,守了27年,还是没能等到那个"立即执行"。

说白了,死缓也是死刑,只是缓两年。可对李海玉来说,"缓"这个字,意味着凶手还能喘气,意味着她还得继续申诉,意味着"带弟弟回家"的日子又往后推了。她说会继续申诉,可一个47岁的女人,还能有多少个27年?

如果你是李海玉,你会选择放下,还是申诉到底?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