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部门全面核查比对,本次溺水事故两名遇难人员身份已全部查实并确认。两名遇难者分别为伍某乙、伍某丙,二人为亲生姐妹,均系未成年在校人员。
其中,姐姐伍某乙事发时年龄为15周岁,妹妹伍某丙事发时年龄为13周岁,二人年龄尚幼,正处于成长求学阶段,人生尚未展开,不幸在此次意外事故中一同遇难。同胞姐妹双双意外溺亡,鲜活生命骤然逝去,事态惨痛,令人惋惜。
夏季水域环境复杂,野外河道、池塘、沟渠等区域暗藏溺水风险,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救互救能力不足,若监护缺位、管控不到位,极易引发意外安全事故。
青少年儿童是家庭的希望、社会的未来,未成年人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是安全生产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