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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8岁的独生女,她的父母纷纷离世,留下1400万学区房给她。女子要去搬离房

北京,28岁的独生女,她的父母纷纷离世,留下1400万学区房给她。女子要去搬离房屋过户时,叔叔姑姑跳出来想要抢走房产。要么给他们75%的份额,要么给他们1050万,否则谁都甭想好过。面对亲姑姑他们的刁难,女子傻眼了,这是爸爸妈妈辛苦一辈子的心血,她是独生女就应该合法继承,关他们什么事呢?最后的判决,也是大快人心。

原来,这些叔叔、姑姑,还真的要打遗产的主意,说奶奶可以继承,份额再给他们,所以他们就要来均分。

(案件来源:中华遗嘱库5月22日报导 )

28岁的小何,是父母的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辛苦打拼一辈子,省吃省喝攒下了北京的一套价值1400万元的房子。

这套房子一直登记在小何父亲的名下,这是父母留给小何的唯一的后路和保障。

后来父母离世之后,这套房子本来就应该由小何来继承。

在料理完父母的后事之后,小何内心是非常悲痛的,因为双亲都离开了,这世界上,她就是孤儿了。

没想到,刚刚处理完事情,小何的亲戚们,就想要来“抢钱”了。

诸如小何的叔叔、姑姑之流,他们说,他们也可以合理继承遗产。

这就让小何有些蒙圈了,本来准备去办理房屋过户的,叔叔、姑姑这些人,都不肯办理了,非要给他们好处才行。

叔叔跟姑姑的态度非常强硬,并且跟小何提出了离谱的诉求:给75%的房产份额给他们,或者直接就给1050万他们。不然,就不要想着去顺利办理过户。

小何听了,可以说非常不理解,这就是自己父母的资产,跟亲戚们有什么关系呢?

然而,这三个叔叔、姑姑根本就没有让步的意思,如果不肯,那就走法律途径吧。

小何怎么也没有想到,原本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这三个亲戚,却如此现实,如此的势利眼,他们竟然也要来参与分遗产。

这三个亲戚怎么说的呢,我们可以来听一听。

叔叔、姑姑说,小何的父亲离世的时候,奶奶还在,所以,奶奶就应该拥有继承权。

后来奶奶离世了,她名下的继承权,就应该再继承给到他们,也就是他们兄妹可以平分。

所以说,索要75%的份额,非常合理。

那么,相关部门是怎么判定这件事的呢?

在审核的时候发现,这套房子原本是属于小何父母的夫妻跟她财产,两个人各自占据50%的份额。

后来小何的父亲去世之后,他的份额应该是由小何的父母、小何以及小何的奶奶三个人平分。

后来奶奶离世,分割的遗产,名下的房产,也应该由奶奶的四个子女去继承,小何父母的份额,也就应该由小何来代为继承。

最后,相关部门给出了终审判定,三位亲戚仅仅可以划分房屋产权的12.5%的份额,合计175万元。

当初他们索要75%、1050万元,不成立。

也就是说,小何只需要向叔叔、姑姑三个人支付175万元补偿款,就可以合法拥有这套房子的全部产权。

《民法典》第11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离世,并没有放弃继承遗产的,应该由该继承人的继承人来继承。但是如果遗嘱如果有另外约定的除外。

当时小何的父亲离世,是应该顺位给到奶奶继承,奶奶没有放弃继承,她就可以合理拥有这些产权。

奶奶去世之后,她的产权自然也就顺位给到她名下的几个继承人,所以这么一来,小何父亲的份额,也就慢慢的划到了那些叔叔、姑姑的名下。

想一想,小何确实不甘心,但是一开始,如果提前做好预防,可能还真的会有挽回的可能。

当然,还有一个方式,如果想要保证后代的合法权益,父母在世的时候,就可以去做公正、立遗嘱,全部的继承财产,都留给自己的女儿。

也就是说,小何父亲离世之前,立遗嘱约定,财产不给母亲,也就是不给小何的奶奶继承,那么那些亲戚,也只能干瞪眼了。

这样,管他叔叔姑姑谁来争夺,1分钱都要不走。

家里亲戚多,祖辈多,涉及的遗产分配就是问题。尤其是很多人对独生子女的继承存在误解,以为可以百分比继承,殊不知,祖辈代位、转继承,都会改变独生子女的分配结果。

而且小何虽然保住了房子,却多出了一百多万的借款,确实也够难的。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信源:中华遗嘱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