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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缺德了!广东佛山,一男子大半夜加完班往家赶,结果路上撞见一个男子蹲在下水道井盖

太缺德了!广东佛山,一男子大半夜加完班往家赶,结果路上撞见一个男子蹲在下水道井盖旁边,拿长柄勺子一勺一勺往桶里舀那黑了吧唧的油,那味隔老远都冲鼻子,一看就是捞地沟油的。男子上去想管,那人直接怼他一句:闭嘴别多管闲事。提着两大桶油就钻进旁边的小巷子里了,那巷子里密密麻麻全是小饭馆!想到自己平时去吃的东西说不定就用这油炒的,当场胃里翻江倒海。这事他发到网上后,网友直呼:这种行为,必须严查。

黄先生,当天加班到深夜,只想快点到家休息,就选了平时常走的近路。

夜色很黑,路边路灯亮度一般,走到井盖附近时,他清晰看到一道诡异的身影,起初他以为是市政工作人员检修管道,没放在心上,走近几步瞬间愣住。

对方手里握着超长的勺子,反复从下水道里打捞浑浊发黑的油污,一点点倒进随身带的大塑料桶里。

混杂着剩饭、泔水的刺鼻异味,扑面而来,让人瞬间犯恶心。

黄先生当下就反应过来,这就是网传的地沟油打捞现场,正义感直接拉满,他上前出声制止,想让对方立刻停止这种行为。

可捞油男子的态度极其嚣张,完全不怕被人发现,还呵斥黄先生多管闲事,全程没有一点慌乱,动作麻利盖好井盖,拎着满满两大桶地沟油,快步冲进侧边的窄巷。

这条小巷是周边有名的美食聚集地,遍布各类夜宵摊、快餐店,白天客流爆满,是很多上班族、居民的日常就餐点。

没人能保证,这些来路不明的污秽油脂,不会被简单加工后,重新端上普通人的餐桌,消费者花正经钱吃饭,却要被动摄入有害物质,换谁都接受不了。

黄先生原本想当场报警,奈何对方逃窜速度太快,短短几秒就没了踪影,他只能拍下现场画面发到网络上,曝光这种黑心操作,却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很多人不清楚,正规的地沟油回收是合法的,打捞后会加工成工业用油、生物燃料,不会流入餐饮市场。

大众真正抵触、深恶痛绝的,是黑心店家铤而走险,让废油回流餐桌的违规操作。

不少捞油从业者、无良餐饮店,被查处后只是小额罚款、短暂停业,风头过后立马换个招牌、换个地点继续营业,屡教不改。

仅仅依靠网友曝光、群众自发监督,根本掐不断这条黑色产业链,想要彻底整治餐桌乱象,必须靠法律重拳出击,精准追责每一个参与环节的责任人。

那么,这种偷偷打捞地沟油、售卖使用的行为,到底算不算违法。从业者和使用商家,分别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下水道打捞的地沟油,夹杂大量细菌、有害物质,压根不属于食品原料,是明确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私自打捞收集地沟油,且目的是供给餐饮店铺做菜售卖,已经满足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条件。

不管是捞油牟利的行为人,还是明知油脂来路不正、依然采购使用的饭馆店家,都属于涉案责任人。

哪怕暂时没有造成食客身体损伤的后果,只要完成打捞、流通、使用的任一环节,就构成违法犯罪。

不存在没出事故就不用担责的说法,这也是很多黑心店家的认知盲区。

除此之外,涉案人员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涉事餐饮店会被吊销经营执照,终身限制入行,同时还要承担消费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食品安全从来不是小事,舌尖上的安全容不得半点糊弄。

之所以这类黑心产业屡禁不止,就是以往的处罚力度偏轻,没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

只有全链条严查严打,追责打捞、流通、使用所有环节,提高违法成本,才能彻底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的乱象。

对于深夜偶遇的这起地沟油打捞事件,你觉得这类黑心从业者该不该从重处罚,日常就餐你还遇到过哪些餐饮乱象。

欢迎各位针对本案,在评论区一起来留言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