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亚丁违规拦截省道,以保护自然环境而设摆渡车,但要收取每人120元摆渡车费,这事儿争议很大,因为一个旅游博主硬刚后景区放行自驾而成为焦点!
一个人,一辆车,对着栏杆硬刚了四小时,最后开着私家车走上了一条本该属于所有人的路。
这事儿的主角叫吕大侠V50,一位自称律师的旅游博主,5月15日自驾到了稻城亚丁景区门口,一眼就看出了猫腻。工作人员拦下他,语气很平静:前面38公里属于内部管理道路,要进去的话,得先买摆渡车票,原价120元。
吕先生当时就乐了,这条省道,连通着亚丁村等好几个行政村,路是国家修的,钱也是纳税人出的,怎么就成了景区的自留地?他跟工作人员说,我不要你的车票,我就要一份官方文件,看看发改委的定价批复,还有交通局和文旅局的运营许可都在哪。
对方先是糊弄,说这些都是“机密”,看吕先生不吃这套又改口称手头没有文件,让他去办公室等着。后来景区负责人亲自出面沟通,还提出了听起来挺诱人的条件——免观光车费、报销住宿费,只要你老老实实坐我们摆渡车进去。
吕先生笑了,不是因为心动,而是觉得这种逻辑实在太荒唐。他当场怼回去:我今天要的不是免票或者报销,是走这条省道的基本权利。你要是真有合法收费的依据,哪怕贵到天上去我也认;要是没有,就别拦着路强行逼人买票。
两头杠了四个小时,工作人员实在找不到坚持不放行的正当理由,只好出去找来一张A4纸,让吕先生手写承诺书、签字按手印后直接走人。但当吕先生真的开着车走进去时才震惊发现,自己走的这段路,是明明白白写在国家公路网里的S462省道。
这是省道,是用于公众通行的公共交通资源。
吕先生随后把现场长达12分钟的对峙完整视频发到了网上,24小时内,全网播放量直接破亿。网友彻底炸锅,评论区一片叫好,但真正耐人寻味的是事件第二天的连环反应。
5月25日,稻城亚丁景区宣布,摆渡车票价从120元降至96元,直接执行8折,理由是“回馈广大游客的关心和支持”。但要知道,这个景区就在一个月前的4月底,才刚刚被文旅部公开点名批评收费不合理、服务管理不到位,然而整改方向却是在事发后搞打折处理。
同一天,景区还发了一份正式通报,强调吕先生能进去完全是个意外——工作人员不熟悉制度违规放行,当班主管已被严肃处理。景区还花了很长篇幅强调那条38公里的路段光回头弯就多达32个,弯道占比超过80%,加上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全环保都扛不住这么多私家车涌入。
景区言之凿凿,说得好像这38公里的路压根不属于省道一样。
可《公路法》第九条清清楚楚地写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及拦截车辆。国务院1994年就发过通知,只有公安、交通、林业几个部门可以在公路上设站,除此之外谁都没这权限。
记者随后给甘孜州相关部门打电话核实,得到的回复却像是在踢皮球——交通局说不负责这事,文旅局说具体还得景区自己回应,工商局直接建议记者打12345投诉。一圈电话打下来,愣是没一个人能拿出合法收费的有效文件。
说白了,这就不是省道该不该收费的问题,而是这条省道压根不该让你花钱过。省道姓“公”,景区哪怕有再多“环保”的口号、“安全”的说辞,也不能把公共通道硬生生围成自己收费的“内部路”。
打着保护的名义设卡收费,确实是个能有效阻挡多数人的理由,因为大多数游客懒得花四小时去质疑路边那道栏杆。但借口不能成为理由,真正的法律层面,风景名胜区规划不能直接推翻《公路法》的基础条款。
保护生态这个出发点听上去无可指责,限流、预约管理、提高检查标准都能达到同样效果,为什么最终手段必须是这个一口价的120元强制消费?降价再多也改变不了事物的本质——拦路收费是不对的,省道也绝不是私人企业的提款机。
吕先生用一张手写承诺书,就成功撕开了景区那面遮羞布,这恰恰说明景区所谓禁止社会车辆的全部理由,在法律面前是多么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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