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胆子!"江苏泰州,一群村民深夜扎堆赌博,被人举报后,警察上门查处。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其中一名男子竟然带头殴打辅警,态度嚣张,丝毫不知道自己有什么错。事后,警方以妨害公务将其逮捕,这下男子再也嚣张不起来了。
2025年5月17日深夜,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小杨村,一户民房灯火通明,里头吆喝声、拍桌声不断。周边邻居早知道这家聚赌已不是头一回,当晚彻底受不了,拨打了报警电话。三水派出所接到举报,值班民警带上两名辅警,穿着制式警服、佩好执法设备,直接奔赴现场。
推门进去,几名男子围坐一桌,桌上散着现金和赌具,局面一目了然。民警亮明身份,依法告知聚众赌博属于违法行为,随即开始清点赌资、收缴赌具,全程开着执法记录仪。大多数参赌者当场傻眼,老实站在一旁,不敢造次。
偏偏有人沉不住气。参赌人员孙某某谎称要去厕所,趁民警专心整理物证的间隙,猛地冲撞上前,将装有赌资、赌具和涉案手机的袋子撞落在地,物证散了一地,现场顿时乱成一锅粥。
就在辅警弯腰捡拾的当口,另一名参赌者王某某突然跳出来,不仅出言挑衅、拒绝配合,还直接伸手打掉了辅警胸前的执法记录仪。随后,王某某开始煽动其他人,一群人围着两名辅警拉扯推搡,场面彻底失控。
王某某大概以为,打掉那台设备能给自己留条后路。但他低估了这台设备的分量。执法记录仪并非可有可无的配件。2016年,公安部印发相关规定,明确要求民警在接报警处警、当场盘问检查等现场执法活动中,必须全程进行视音频记录。
这一规定的设计初衷是双向的——既约束警察的执法行为,也保护严格依法执法的警察不被人诬陷或误解。王某某亲手打掉的那台仪器,记录仪前段存储的画面早已完整保留,他以为抹去了证据,其实什么都没抹掉,反而让自己的行为留下了更清晰的痕迹。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王某某的一系列动作而言,法律层面的定性并不含糊。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对妨害公务罪明确规定,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而本次事件中的一个关键细节在于:受到冲击的是辅警,而非民警本人。辅警究竟能不能受到妨害公务罪的保护?根据司法实践中已形成的认定标准,在民警在场、辅警配合执行职务的前提下,对辅警动手同样构成妨害公务,这一点并无争议。
更棘手的是,若现场民警在推搡过程中也受到人身攻击,王某某的行为便可能触及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袭警罪。这个罪名的诞生,走过一段完整的立法路程。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暴力袭警列为妨害公务的从重情节,首次作出专门规定,但彼时仍附属于妨害公务罪名之下,没有独立法定刑。此后数年,公安部持续推动立法升格。
2020年8月,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明确建议单独设立袭警罪。当年12月,刑法修正案(十一)获表决通过,袭警罪正式独立成罪,法定刑最高可以达到七年有期徒刑。
王某某的行为发生在2025年,距袭警罪施行己逾四年,相关法律规定早已白纸黑字,任何"不知道违法"的说辞,在这张清晰的法律账单面前都站不住脚。
从一张牌桌到警察上门,从打掉执法记录仪到被以妨害公务逮捕,王某某一步一步把自己推向更深的麻烦。至于等待王某某的最终裁决,法律自有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