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事已35岁,未婚未育,无房无车,还帮弟弟成了家。
她本有结婚的机会,且能嫁得不错。十年前,她有个准备结婚的男友,男友父母有三套价值600万的房子。因她来自农村且有弟弟,
男友父母只提供婚房,彩礼和办婚礼的钱让他们自己承担。
男友母亲坦言,她没法说服自己把钱给小家庭,再让小家庭把钱给女方家。
女同事觉得这是对她的侮辱,认为男友父母眼里只有钱,三观不正,便主动分手了。
此后,她再没遇到条件这么好又能接纳她家庭的人。
可娘家的要求从未停止,她的收入也都给了娘家。
估计她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