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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鹭江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补偿公告

盈森商贸城地块
[一R]征收范围: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凤和鹭江第二经济合作社、凤和鹭江第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图2,

[二R]征收目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三R]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土地补偿标准为376.3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标准为376.35万元/公顷;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标准详见图3,

[四R]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留用地安置:本次征地项目为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复建安置用地(包括复建住宅、复建物业),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表决通过并出具书面意见后,不安排留用地,

[五R]社会保障:该项目征收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凤和鹭江第二经济合作社、凤和鹭江第三经济合作社土地面积共11.349亩,核定该项目按5.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共62.44万元,预存入区“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图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