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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老太,今年82岁,在她40岁时,老公便去世了,她独自拉扯着五个子女,把他们养

有一老太,今年82岁,在她40岁时,老公便去世了,她独自拉扯着五个子女,把他们养大。现在年岁大了,该五个子女尽孝的了,其中老三老四老五商量,把老人送进了养老院,然后再给大哥和大姐说起这事,要求五人分担养老院的费用。大哥和大姐觉得兄弟姐妹五个,不应该把老人送养老院,而应由大家轮流赡养,却遭到其他三人的反对,他们的理由的是,大家都各有自己的事,没时间没精力来照顾母亲。
我到是觉得,身为大哥和大姐的,你俩如果有把母亲接回来赡养的想法,那可接到你们的家,你两个轮流赡养,其他三个愿出钱就出,不愿出就算了,权当母亲只生了你二人。再说了,那些只生了一个子女的,他们不是一个人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的么?所以说,尽孝不能论彼此,也不要去管别的人,关键是自己尽孝就可以了。说不定在你们的带动下,其他三个也会同意轮流赡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