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高空抛物引起的纠纷。一个从楼上掉下来的矿泉水瓶,砸坏了陈女士家田里的几棵辣椒苗。这已不是第一次“天降异物”,陈女士选择用法律方式维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受损植株系正上方坠落的矿泉水瓶砸断,而陈女士家私房正上方,只有该小区的住户。开庭后走访小区,查看小区监控后台,发现(防高空抛物用)监控存在盲区。本案确实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结合庭审查明及实地走访、调查情况,被告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履行安全保障措施上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故法院判决小区业主委员会赔偿陈女士1元。详情>>-app/#/content?catid=32&id=5263947(编辑: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