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败家子吴敬梓,挥霍完他爹留给他的2万两白银之后,一夜变为了贫民,于是他搬离了豪宅,和妻妾都住在了贫民窟里,小妾们因为年轻纷纷都改嫁了,只有老妻守着他。
1701年,安徽全椒,吴敬梓出生在一个逆天的科举世家。
有多逆天?
曾祖父那一辈,兄弟五个,四个中了进士,其中一个还是探花。
叔祖父吴昺,康熙年间的榜眼,官至翰林学士。
用他自己的话说——五十年中,家门鼎盛。
放今天,这就相当于一家子全是清北毕业,还连续出了几个省部级干部。
全椒吴氏,走到哪儿都横着走。
但到了吴敬梓他爹这一代,已经有点不行了。
嗣父吴霖起只当了个小小的县学教谕,相当于县城教育局副科级。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老爹死后给他留下了两万多金的家产——田产、房产、铺面,加起来够普通人家吃好几辈子。
问题是,吴敬梓根本不是普通人。
这哥们儿从小就有一个致命特质——花钱跟呼吸一样自然。
程晋芳在《文木先生传》里写得很客气:素不习治生,性富豪上。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不会赚钱,只会花钱,而且花得特别猛。
今天请这个文人喝酒,明天给那个穷朋友塞银子。
看谁可怜就掏钱,看谁有才就请客。
整个全椒城的文人骚客,吃他的、喝他的、用他的。
族里人看他这么败,一个个跟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似的围过来。
嗣父刚死,族人就逼着要分家产。
吴敬梓是过继来的嗣子,名义上能继承一大笔遗产,但架不住人家人多势众。
一通操作下来,他分到手的已经缩水了一大截。
剩下的呢?继续挥霍。
不到十年——花完了。
全椒城的人在背后怎么说他?
败家子、败家子、败家子。
1731年,吴敬梓跟族人彻底闹翻。
他做了一个狠决定——把全椒剩下的老宅全部变卖,带着续弦叶氏,一路南下搬到南京。
从此,全椒吴氏的大公子变成了秦淮河畔的穷光蛋。
住在白板桥西边一间破房子里,灶台是冷的,口袋是空的。
他自己写过一句诗:白门三日雨,灶冷囊无钱。
三天下雨没出门,家里连买米的钱都没了。
但你猜怎么着?
穷成这样,朝廷推荐他去考博学鸿词科——这可是皇帝亲自选拔人才的特殊考试,多少人挤破头都没这机会。
他不去。
装病,硬扛,就是不去。
全椒的长辈气得骂他,他两手一叉:两眉如戟声如虎。
爱谁谁,老子不考。
从此吴敬梓彻底跟功名断了联系,开始埋头写一本书。
这本书,就是后来被鲁迅称为中国讽刺小说巅峰的——《儒林外史》。
穷到什么地步?
靠卖文和朋友接济活着。
冬天南京冷得要命,家里买不起炭。
他想了个骚操作——每到夜里就约上几个穷朋友,出城门绕着南京城墙走几十里路,一边走一边大声唱歌。
走到天亮,从另一个城门进来,哈哈大笑各自散去。
夜夜如此。
他管这叫——"暖足"。
买不起炭火,就用脚步取暖。这大概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心酸也最浪漫的行为艺术。
就这样,他用了十几年时间,写完了洋洋洒洒五十回的《儒林外史》。
把他见过的那些为功名疯魔的读书人,一个个扒光了写进书里。
范进中举发疯,严监生临死伸两个手指头,每一个角色都是一把刀,戳向那个时代最虚伪的地方。
1754年,吴敬梓到扬州访友。
那天他喝了不少酒,微醺之中反复念着唐人张祜那首诗。
几天后与友人畅谈痛饮,酒酣耳热之际,忽然痰涌气促。
救治不及,顷刻辞世。
享年54岁。
死的时候,守在床边的只有最小的儿子吴鏊。
朋友赶来料理后事,翻遍他的行李——除了几件当铺票据,一无所有。
程晋芳含泪写下一句:可怜犹剩典衣钱。
连买棺材的钱都是朋友凑的。
回头看吴敬梓这一辈子,全椒人说他是败家子,说他糟蹋了祖宗基业。
但270年后,全椒最值钱的东西不是任何一座祖宅,而是他的名字。
全椒给他建了纪念馆,建了故居,把他当成了这座城市最大的招牌。
胡适说得好:安徽的第一大文豪,不是方苞,不是刘大櫆,不是姚鼐,是全椒的吴敬梓。
2万金买不来一个进士,但换来了一部千古不朽的书。
有时候,败家败到极致,反而败出了一个传奇。
【主要信源】
程晋芳《文木先生传》,载《勉行堂文集》卷六,清乾隆刊本
金和《儒林外史·跋》,清光绪刊本
《清史稿·文苑传·吴敬梓》,赵尔巽等,中华书局,197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