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吓人了!湖南长沙,女子和男友入住某酒店,一夜温存过后就退了房。万万想不到,半年后,女子竟在网上刷到自己和男友的隐私视频。女子又羞又怒,认为酒店偷拍侵犯了他和男友的隐私权,直接报警,并找到酒店讨要说法,酒店却甩锅说,他们也是受害者,拒绝赔偿和道歉。
去年12月21日,杨女士和男友办理入住,房间看起来普通,什么也没察觉。直到今年,杨女士刷手机时,屏幕里那张熟悉的床、那个熟悉的空间,让她瞬间头皮发麻——那是她自己。
警方随后介入调查,结论让人更后怕:摄像头藏在空调对着床的角落里,位置极其隐蔽,普通人完全无法发现。更让杨女士难以接受的是,同一家酒店今年1月还发生了类似案件,这说明偷拍设备在客房里存在了相当长时间,竟然没有任何人排查出来。
"人的尊严比任何东西都贵重,一旦失去,用什么都换不回来。"面对这类案件,法律的态度正在明确。2024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4起典型案例,其中浙江湖州吴兴区法院审理的石某等人偷拍贩卖案,主犯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从2021年4月到2022年1月,石某伙同吴某东等人在多家酒店客房安装偷拍设备,将拍摄到的视频通过即时通信软件出售,共非法获利29万余元。最高法通过这批案例明确释放信号:制作、贩卖偷拍视频,按"淫秽物品牟利罪"追刑,不是罚款了事。
内蒙古包头曾有住客在客房发现正对床位的摄像头,向酒店交涉后,对方仅愿意赔几张代金券。住客忍无可忍,将遭遇发到网上并打了差评,没想到酒店员工随即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住客告上法庭。受害人不仅要自证清白,还要应付来自经营方的反诉压力,这种处境在现实中并不罕见。
酒店方面惯用"我们也是受害者"来撇清责任,但《民法典》第1198条早已明确,经营场所对顾客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北京一中院法官也指出,摄像头不是酒店装的,不等于酒店没责任——没有定期排查、没有技术检测、没有告知客人检查方法,这些管理疏漏本身就是失职。
广东省已于202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在省级层面首次明确旅馆必须主动确保客房内不存在偷拍设备,将被动免责变成主动义务。
长沙这起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但偷拍设备在电商平台换个关键词就能买到,几十块到几百块,价格比道德底线还低。法律追得上犯罪,却追不上那些还没被发现的摄像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