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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周女士女儿上中班,前几天回家发现女儿嘴巴被烫伤,并且起了严重的水泡,有

江苏徐州,周女士女儿上中班,前几天回家发现女儿嘴巴被烫伤,并且起了严重的水泡,有了溃烂流脓的现象,她打电话问老师在幼儿园发生了什么?起先被告知是孩子自己的问题,后又说是不小心烫伤了,这些支支吾吾的回答,让周女士心里有了疑问,果断报警后查看了监控,让她差一点晕过去,老师居然用热熔胶棒烫孩子的嘴巴,还对着孩子粗暴推搡,捶打,事情发生的时候,居然还有其他老师在场,都未进行劝阻,更奇葩的是,小朋友们排队被老师惩罚,任由孩子痛苦哭泣,老师若无其事地继续一个个惩罚,任何一个家长看了都要心碎了,目前公安已经立案。

前几天女儿从幼儿园回家,周女士看到孩子嘴上起了泡,还挺严重的,有的地方已经烂了,往外流脓。

心里不免咯噔一下,赶紧问孩子怎么回事,孩子也说不清楚,周女士就打电话问幼儿园老师,想搞清楚孩子在幼儿园到底经历了什么。

电话那头,老师的说法变来变去,一开始说是孩子自己弄的,自己把自己烫着了。

周女士觉得不对劲,一个中班的孩子,再怎么淘气,也不至于把自己嘴巴烫成这样。

她又追问,老师又改口了,说是不小心烫伤的,这个回答也是含糊其辞,到底是什么东西烫的?怎么烫的?老师也说不明白。

这种支支吾吾的态度,让周女士心里的疑问越来越大,她越想越不放心,决定不再光听老师说,直接报了警,她觉得只有警察出面,调出幼儿园的监控,才能知道真相。

警察来了之后,调出了幼儿园教室里的监控录像,周女士站在屏幕前看,看着看着,差点没晕过去,她看到的画面,恐怕任何一个家长看了都得崩溃。

监控里头,孩子的老师拿着一样东西,往孩子的嘴上戳,后来辨认出来,那是一根热熔胶棒,就是那种用来粘东西的,用的时候要加热,胶棒会变得非常烫。

老师就是用那个滚烫的胶棒,一下一下地烫孩子的嘴巴,孩子疼得直哭,老师根本没有停手的意思。

不光烫嘴,老师还对着孩子又推又打,动作很大,完全不像是在管教孩子,纯粹就是在发泄。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事情发生的时候,教室里还有其他老师在场,那些老师就眼睁睁看着,没有一个人上去阻止,没有一个人说句话,好像这种事在他们眼里再正常不过了。

还有一个画面让周女士心都碎了,监控里拍到,小朋友们排着队,一个一个等着被老师惩罚。

轮到谁,谁就被烫、被打,孩子们哭成一片,那个老师跟没事人一样,面无表情地继续弄下一个,孩子疼得哇哇哭,老师连看都不看一眼。

家长把孩子送到幼儿园,是希望孩子安全、开心,学点东西,交个朋友,谁也没想到,孩子白天在那里经历的,是这种折磨。

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嘴巴被烫成这样,吃饭喝水都疼,晚上睡觉也睡不好,心理上得多大的阴影。

目前公安已经立案了,这件事不再是家长和幼儿园之间的事,是刑事案件了。

幸好周女士及时报警,才水落石出,不让后果不堪设想。

让人气愤的是,这么小的女孩,嘴巴被烫得溃烂流脓,原因不是自己不小心,不是意外,是老师拿着滚烫的热熔胶棒一下一下戳上去的,这哪是教育,这是虐待。

更让人发指的是,教室里还有其他老师,就那么站在旁边看着,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止。

孩子们排着队,一个个等着被烫、被打,哭成一片,那个老师面无表情继续动手,这一幕,比任何恐怖片都让人毛骨悚然。

幼儿园老师,本该是孩子的守护者,家长每天早晨把孩子交到她们手里,那是多大的信任,可这些人呢?把信任当成了可以为所欲为的特权。

《刑法》第260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看护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幼儿园老师对中班幼儿使用加热后的热熔胶棒烫嘴巴,同时伴有推搡、捶打行为,手段残忍,已远超正常管教范畴,其他在场老师未加劝阻,亦构成共同不作为的虐待行为。

目前公安已立案,符合“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若查证属实,涉事老师将面临刑事处罚,幼儿园作为用人单位也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